胡志明市卫生厅10月23日通报,召回一批由清化医药与医疗物资股份公司生产的Piracetam硬胶囊,原因是该批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被认定为三级质量违规。

据通报,胡志明市药品检验院此前在A.V. Pharma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胡志明市和兴坊苏宪成街134/1号K13-14)抽取Piracetam 400mg硬胶囊样品送检。该药品注册号为893110652824,批号017,生产日期为2026年6月4日,有效期至2029年6月4日。检验结果显示,样品在“性状”指标上不符合企业注册标准,药品检验院随后将结果函告胡志明市卫生厅。

卫生厅依据现行规定认定该批药品属三级质量违规,并据此发布召回通知。根据卫生部2025年第30号通知附录二,三级违规指不属于第一、二级所列情形、由其他原因造成但不影响治疗效果和用药安全的药品质量缺陷。

卫生厅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和药店停止经营、供应、发放、开具处方和使用该批药品,并组织回收、接收全部涉事药品,退回供货单位。各乡、坊和特区人民委员会须将召回信息传达至辖区内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并依法处理违规单位。

清化医药与医疗物资股份公司须配合批发分销机构,向曾购入该批药品的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出召回通知,并向卫生部药品管理局和胡志明市卫生厅报告生产数量及分销情况,包括购药单位名称、地址、购入数量和库存数量。该公司还须配合质量检验机构在经营和使用环节至少追加抽取2份样品,送中央级检验机构复检不合格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