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山省公安厅10月23日通报,省安全调查机关已作出调查结论,建议省人民检察院以《刑法》第353条规定的侵占财产罪起诉14名嫌疑人。案件发生在该省新成乡北岭村北岭公祠,14人均为这座公祠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调查结论认定,2024年初至2026年6月,上述14人侵占公祠香火钱共计6,284,645,000越盾。调查机关指其利用职务便利,商定将各祭坛收到的部分香火钱和供奉款不入账,私自留下瓜分,这一行为持续较长时间。

此前7月6日,安全调查机关会同省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立案,并对相关嫌疑人立案侦查,相关立案决定已获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被立案者包括新成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公祠管理委员会主任冯文光(1979年生),新成乡党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原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原公祠管理委员会主任张春友(1983年生),公祠管理委员会司库胡明德(1977年生),以及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原司库何文兴(1976年生)。另有管理委员会8名成员被立案。

调查机关称,目前已收回及查封嫌疑人财产总值超过93.5亿越盾。谅山省公安厅建议各机关、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公开透明地管理、使用香火钱,确保接收、清点、保管和收支均有完整账簿凭证,明确集体与个人责任,并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堵塞管理流程漏洞。

北岭公祠是谅山省知名宗教活动场所,由新成乡遗迹管理委员会管理。调查机关对涉案金额的表述存在口径差异:调查结论认定的侵占金额为62.84亿余越盾,而初步调查信息称2023年至今被侵占金额达62.8亿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