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编号为3695的文件,指导成立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下属的专业机构和事业单位。
根据指导,河内表示对于专业机构,将按照中央的规定安排数量、组织结构和职能任务,确保涵盖当前县和乡镇级别的所有管理领域。
对于事业单位,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交由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直接管理基本和必要的事业单位,以及管理有收入、能够财务自主的事业服务;交由各部门和行业管理在经济领域和必要领域提供事业服务的事业单位。
关于成立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下属的专业机构,包括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办公室(对于乡镇)或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办公室(对于街道);文化-社会办公室。在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下属的126个行政服务点安排: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指导交由一名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负责接收点,直到市人民委员会有安排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方案。
专业办公室和行政服务点的功能、任务按照政府第150号和第118号法令及相关指导文件执行。
区、县、市人民委员会指导内务办公室起草成立专业办公室和行政服务点的方案,在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
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提交同级人民议会审议,在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关于成立的决议,完成于2025年6月29日。
“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布决定任命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安排干部、公务员在专业办公室、行政服务点工作,完成于2025年6月29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的指导指出。
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市的指导发布功能、任务、权限,完成于2025年6月30日。
根据河内市人民委员会,成立将针对教育、文化领域的公立事业单位;有收入、财务自主的项目管理、土地开发、场地清理、市场管理等领域。
同时适用于按照两级政府模式的县级医疗机构,也集中安排组织模式、功能、任务、程序、编制、人力资源等。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交由区、县、市人民委员会主持,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以及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领导起草提案,成立或重组上述单位。
同时指导审查、统计档案、资料、信息、数据;财务、资产;任务执行进度;准备充分条件,在县级行政单位活动结束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组织时,按照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将任务移交给接收组。
此外,各区县预计提议为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下属的公立事业单位(教育部门除外)安排办公地点,以确保安排后立即稳定运作;与卫生部协调指导区、县、市人民委员会建设新区乡镇卫生站成立方案。
内务部与河内市卫生部、区、县、市人民委员会、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安排后)及相关机构、单位协调实施将区、县、市人民委员会下属的医疗中心移交至卫生部的移交内容;将卫生站移交至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安排后)管理。
同样根据河内市人民委员会的指导,卫生部有责任在从区、县、市人民委员会接收126个新区乡镇卫生站后组织接收医疗中心。
同时建设安排、重组、合并、解散医疗中心的方案;与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协调建设和提交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卫生部和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在管理乡镇卫生站活动中的协调规定。
教育和培训部、农业和环境部组织接收县级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中心以及农业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移交30个接收点,位于当前30个区、县、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地点,交由30个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管理和实施;紧急完成文件数字化、软件系统、技术解决方案项目;重构行政程序解决流程。
新区乡镇人民委员会接收移交、管理、使用、运营专业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活动,确保从2025年7月1日起畅通无阻”——指导指出。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