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潘文江谈紧急状态下的特别巡逻队

woo
By woo
9 Min Read

大将潘文江谈紧急状态下的特别巡逻队

6月26日,国会在会场讨论了关于紧急状态法的草案。代表们集中讨论并提出了多项特别措施,以有效应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紧急情况。

大将潘文江:在紧急状态下需要授予特别巡逻队权力

代表范文和(同塔)提出了关于成立属于公安、军队和民兵自卫队的特别巡逻队的意见。这些巡逻队的队长被授予检查人员、交通工具、住所、物品的权力;暂时拘留人员、赃物、危害国家安全的交通工具。

这支力量还被设立检查站,检查证件、行李、物品,并使用武器、辅助工具来阻止违法行为或抵抗。

代表范文和认为这些规定是必要的,但他对检查交通工具、住所和紧急逮捕对象的权力表示担忧。

根据代表:“应该具体规定这些权力,以保障人民的权利,因为公民的权利是不可侵犯的。规定不当可能会被滥用紧急状态,逮捕不应该的人,这样不太好。”

范文和还认为,授予民兵自卫队执行紧急逮捕交通工具、人员的命令是不妥的。根据代表,这些权力应该授予军队或公安的正规力量协调执行。

解释上述意见,国防部长大将潘文江表示,在正常情况下,任何公民看到有违法行为,都可以暂时拘留人员。然而,在有紧急状态命令的情况下,需要有特别巡逻队执行这些权力。

潘文江表示将接受范文和代表的意见,并在指导法律的法规中更详细地体现。

建议国家主席宣布紧急状态

代表苏文森(昆嵩)提出了关于宣布紧急状态的权力属于国会常务委员会,宣布紧急状态的权力属于国家主席。国家主席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紧急状态。

在国会常务委员会无法开会的情况下,国家主席宣布紧急状态。

“如果国会常务委员会无法开会,就不能决定宣布紧急状态,而没有宣布紧急状态的决定,国家主席就没有依据宣布紧急状态。因为这个宣布是基于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苏文森提出问题。

代表建议修改为在国会常务委员会无法开会的情况下,授予国家主席宣布紧急状态的权力,并根据总理的建议宣布紧急状态。

关于这个提议,大将潘文江表示将接受、研究,以便在国会常务委员会无法开会的情况下,如何规定授予国家主席权力。

“我们希望通过政府的一项具体工作来实现,但如果写为有权机关,我们必须通过法规来具体化。接受这个意见,我们将研究以确保严密性”,潘文江解释。

代表阮光荣(平阳)认为在紧急状态下,必须进入专业阶段才能达到效果。

他提出了从COVID-19大流行中获得的经验,在没有常设机构组织实施紧急状态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障碍。

法律草案提出了应对自然灾害、环境、核辐射的紧急状态;疫情;安全、秩序;国防紧急状态。

针对四种紧急状态,法律草案提出了指挥力量和执行力量。

根据阮光荣,这些规定不一致且相当分散。正是因为分散,指挥工作将导致救援、救助或志愿机构困惑,不知道向谁求助。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