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控诉部分,检察机关代表认定,被告厚在实施永福、广南、富寿的14个项目、招标包过程中,直接实施、指示下属或与其他单位勾结实施违反招标、会计法规的行为。
“厚及其同伙的违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害后果,总金额超过1160亿越南盾”,控诉书指出。
其中,检察院指控被告违反会计规定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为5045亿越南盾,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为4590亿越南盾。
厚的违规还导致一系列地方干部被刑事处理、纪律处分,降低了人民的信任,引起舆论不满,控诉书指出。
检察院认定厚还利用关系,用金钱、物质利益勾结各地国家管理机关或有咨询单位职务、权力的个人,使这些个人实施违法行为,为福山生态系统内的公司中标、非法获利创造条件,严重损害国家财产。
检察机关指控厚向永福、广南的省委、人民委员会、各部门领导送钱,总金额为132亿越南盾。送钱的目的是让这些人利用职务、权力按厚的要求工作,帮助厚和福山集团中标。
评估导致被告犯罪行为的原因、条件,检察院指出国家管理建设、招标、税收、财产定价工作中的一些法规文件存在漏洞、不足。
被告是前地方领导、干部“品质败坏,因谋利动机勾结企业,形成利益集团和集团利益,被企业操纵”。
提出观点,检察院代表强调“被告的行为特别严重,需要严判才有威慑、预防作用”。
因此,检察院建议审判委员会严惩主谋、操纵、有职务、权力、受贿指示下属实施违法行为、为厚谋利的被告,因为这些干部的指示具有决定性,是造成案件损害后果的重要原因。
检察院建议对于职务较高的被告,根据工作性质更严重则应承担更高的刑罚。
同时检察院也建议审判委员会考虑被告的减轻情节,宽大处理作用不大、按上级指示实施行为的人。
检察院确认调查和审判过程中被告都坦白、积极合作,悔过承认行为。
检察院确认福山集团主席已现金缴纳840亿越南盾弥补后果,被没收280亿越南盾,银行账户被冻结2850亿越南盾,超过30万美元现金,501根金条,超过1400块土地被查封,884块土地被阻止交易...被告希望用这些弥补后果。
受贿被告组确认已足额缴纳并超出获利金额。其中前永福书记黄氏秀兰收受497亿越南盾已足额缴纳;前主席黎维成收受200亿越南盾和130万美元,已缴纳310亿越南盾和83万美元;前永福省委常务副书记范文英受贿超过8亿越南盾但弥补180亿越南盾...
检察院公布控诉书、建议刑罚后,主审询问被告谁有意见自行辩论和自行辩护但没有被告请求自行辩护。
审判委员会给律师时间提出辩护、辩论观点。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