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局10月25日通报,和强坊公安已查清一起车内财物盗窃案,涉案金额1.33亿越盾,并已收回1.232亿越盾用于调查处理。通报称,涉案者为17岁的H.K.T.,住在岘港市和强坊平安公寓。

据和强坊公安通报,10月20日凌晨,H.K.T.在 núi Thành 路一家网吧打电子游戏后步行经过 Tố Hữu 路。在 Tố Hữu 路116号门前,他发现一辆车牌为43A-632.XX的汽车停在人行道旁、无人看管,试拉车门后确认未上锁,遂进入车内翻找。

警方称,H.K.T.在车内储物格发现一个装有大量现金的塑料袋并将其取走,又从车主钱包中拿走300万越盾。他回家清点后确认袋内现金为1.3亿越盾,合计侵占1.33亿越盾。当天上午,他交给母亲2000万越盾,并花掉980万越盾用于个人开支。

10月21日,和强坊公安传唤H.K.T.到派出所工作,他在公安机关承认了盗窃行为。警方从其母亲处收回2000万越盾,并起获他藏匿的1.032亿越盾,共收回1.232亿越盾。

岘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调查机关与和强坊公安已送达立案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立案的决定,并对H.K.T.执行逮捕令、实施临时羁押,以继续依法调查处理。案件仍在调查阶段,上述为警方通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