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检察院代表在法庭上提出了对黄氏翠兰、阮文厚及福山集团案件中39名被告的辩护律师请求的回应观点。
检察院表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和被告家属提供的所有减轻情节都已被记录。如果有任何“遗漏”的情况,审判委员会将在作出裁决时予以考虑。
关于福山集团主席的律师提出的被告因立功赎罪应享受减轻情节的建议,检察院确认未提出此建议。
检察院代表引述法律规定,认为案件档案中没有任何文件显示有立功赎罪的行为。关于厚先生的积极配合情节,检察院已经为被告记录。
检察院表示,律师还建议免除厚的行贿罪刑事责任。然而,检察院认为此情况不应免除刑事责任,因此未提出建议,审判委员会有权在庭审中作出决定。
对于取消查封财产、冻结账户、限制财产转让交易的请求,检察院的观点是,如果法庭不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责任或其他责任,应考虑解除查封冻结。
律师建议不将厚先生以低价土地向永福省前领导团队出售土地的差额款项视为贿赂。检察院分析调查文件及庭审结果显示,被告作为有职务的人员,已经执行了厚的要求。
“如果没有这些职务,被告将不会获得福山集团的土地折扣和优惠价格。我强调这是优惠价格。交易买卖只是一种形式。”
“尽管是购买,但当出售时,被告不知道卖给谁,后来才知道是卖给公司。公司卖完后又买回给自己,这只是一种形式,至于谁是买家也不知道。”
“因此,这被确定为法律规定的其他物质利益。因此,没有理由接受律师的意见,”检察院分析道。
关于律师认为建议的刑罚仍然过高,检察院确认已根据刑法规定、调查起诉审判过程的结果,特别是被告的供述态度。
在建议刑罚时,检察院已考虑到被告的地位、角色、犯罪动机和目的。检察院建议的刑罚低于被告罪名的起诉框架。
“刑罚的决定由审判委员会作出,认为高或低的观点是相对于什么,如果相对于起诉框架的最低限度,建议的刑罚已经很低了,”检察官提出问题。
在辩护部分,永福省前副书记范黄英的律师建议取消对其客户造成2000亿损失的指控,因为当时他已经调职。
回应中,检察院分析确定超过2000亿的损失后果是由被告直接犯罪行为造成的,由评估委员会、咨询单位确定。然而,为了帮助升龙公司不被收回项目,每名被告出于私利动机,接受了阮文厚的钱,执行了与其工作任务相关的违规行为。
其中,范黄英帮助厚和升龙公司完成法人分割手续以继续实施项目。检察院认为,确定损失后果的金额是土地价格差额,已经按照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因此,被告必须共同承担造成的损失后果,“没有理由根据律师的建议排除”。
关于前广南省主席邓文明律师及一些意见认为福山集团做的项目质量非常高,检察院代表表示“我们也注意到了”。
“我们在雄庙的项目也看到了规模和气势,但根据规定,选择承包商的过程必须在公平、透明、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满足要求。被告忘记了透明竞争,也许有企业比福山做得更好,有更多有能力的承包商。”
“遗憾的是,这种效率与国家财产近5000亿的损失不相伴随,如果遵守法律规定,可能就不会有这起违反招标规定的案件,”检察院代表回应。
在回应部分的最后,行使公诉权的机构代表确认,已经为被告应用了所有减轻情节,如果审查后仍有遗漏,审判委员会将在作出裁决时予以应用。
女检察官表示,此案是“我参与过的减轻情节最多的案件之一,如果要列举,三周也说不完”。检察院确认已经为被告建议了所有减轻情节,如果审查后仍有遗漏,审判委员会将在作出裁决时予以应用。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