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正在就修订第14/2025号决定部分条款的草案征求意见。草案提出,取消“新电价结构须等到最近一次平均零售电价调整时才适用”的规定;若修订决定获通过,包括居民生活用电五档电价、生产经营客户新峰谷时段在内的新零售电价结构,将在修订决定生效时立即适用。

现行第14/2025号决定于2025年5月29日颁布,规定新零售电价结构自该文件生效后最近一次平均零售电价调整之日起适用。工贸部称,由于此后尚未进行平均零售电价调整,新电价结构至今未在现实中实施,现行电价仍按第28/2014号决定的结构执行。

工贸部在呈文中提到,国会民愿与监督委员会在2025年10月1日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报告中,建议工贸部尽快制定并提请总理颁布修订决定,并明确五档居民电价适用时间,让民众尽早享受新政策。越南电力集团(EVN)也建议对各类客户同步适用新零售电价结构,而非仅适用于旅游住宿场所和电动车充电活动。

工贸部强调,适用新零售电价结构不属于一次平均零售电价调整,平均零售电价仍维持每千瓦时2,204.0655越盾。为落实新结构,工贸部将颁布相应售电价格决定,取代按旧结构制定的现行规定;修订决定生效后,第28/2014号决定将由第14/2025号决定及修订补充内容取代。

居民电价由六档改为五档,源于选民和国会代表对阶梯计价方式的意见,建议减少档数以便民众跟踪和管理电费。根据草案文件,第一档100千瓦时价格保持不变,以稳定用电较少家庭、包括贫困户和政策家庭的支出;工贸部估算该档家庭约占用电户总数的33.48%。101至200千瓦时及201至300千瓦时部分维持现行价格,401至700千瓦时和700千瓦时以上部分的电价比重上调,以弥补低价档收入并鼓励节电。

工贸部初步测算,月用电低于777千瓦时的家庭约占居民客户总数的94%、居民用电量的约73%,电费可能低于现行水平;月用电约400千瓦时的家庭降幅预计最大;月用电778千瓦时者电费预计与现行相当;月用电1,182千瓦时者每月可能多付近19万越盾。上述数字为草案文件中的初步测算,并非实际适用于每户的电费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