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河内市慈廉区公安对在范雄路上侵占人行道经营的妇女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经核实,L.T.K.女士被确认有侵占人行道经营、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基于这一违规行为,慈廉区公安作出了250万越南盾的行政处罚决定。
慈廉区公安指挥官表示,该单位是在合并5个区的基础上新成立的。单位始终虚心并欢迎民众举报违法行为、城市文明秩序、公共秩序。
如果核实有违规行为,警方将坚决严肃处理。
此前,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视频,显示一名女孩站在范雄路的人行道上等车时与一名卖冰茶的妇女发生争执。
“不能站在这里等车”,卖冰茶的妇女说,根据社交媒体上的帖子。之后,这名妇女还表示女孩站的地方是“我卖东西的地方”。
当两人发生轻微争执时,矛盾变得紧张,其中卖冰茶的妇女踢了站在人行道上女孩的行李箱。
警方随后确认,7月4日下午,趁公安巡逻力量不在时,L.T.K.女士(1974年出生,住在河内市山同县)侵占了范雄路36号前的人行道卖冰茶。
之后,K.女士与一名站在人行道上的女孩发生了口角,认为女孩挡住了销售位置,并踢了这名女孩的行李箱。在人们劝阻下,双方自行解散,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