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少干部对上述规定感到陌生,并认为需要上级的更多支持。因此,最近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向168个乡镇、社区及昆岛特别区(统称为乡镇级)发出公文,指导企业协商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实施项目的书面同意。
根据151/2025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3月1日生效),规定在土地领域对两级政府进行分级授权,书面同意的权限移交给乡镇级人民委员会主席。
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建议各乡镇、社区及昆岛特别区人民委员会根据相关土地法律规定,主动接收关于土地使用权协商的文件以实施项目,从而考虑是否发出书面同意。
例如,如果投资者希望使用或租赁国家无偿交付的土地,或者在乡镇区域内每年租赁土地进行投资或实施社会住房项目、重新安置项目等,将由乡镇、社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出书面同意。
关于这一分级授权的看法,Lê Thành公司总经理、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副主席Lê Hữu Nghĩa认为,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为企业发出书面同意将更加便利和快速,符合中央和城市优先推动社会住房、重新安置住房发展的政策。
同意上述观点,AGL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Nguyễn Hải Long认为,将权限下放给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为获得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以实施社会住房、重新安置住房项目的企业发出书面同意,既保证了主动性,又贴近乡镇级政府土地管理的实际,而不是像土地法规定的那样,将权限集中在省级主席,既复杂又耗时。
同样根据上述法令,乡镇级政府还被授权负责组织和通过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计划。从而确保土地行政手续的连续、畅通、高效,不中断,不重叠、重复。
关于这一内容,Nguyễn Hải Long先生认为,这样的授权使乡镇拥有更大的权限,更加主动,同时也承担更全面的责任,因为他们是清楚了解当地土地使用情况、规划及组织实施、管理当地土地使用规划的人。
从而将资源分配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与之前县级人民委员会的权限相比,这也减少了中间层级。
Võ Phan Lê Nguyễn先生,Nhà Bè社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表示,自7月1日起,新规定允许乡镇级政府正式获得决定交付土地、租赁土地用于经济社会项目的权限。
因此,农业与环境厅已发出公文,建议各乡镇、社区及昆岛特别区人民委员会根据相关土地法律规定,主动接收关于土地使用权协商的文件以实施项目,从而考虑是否发出书面同意。
在实施过程中,如果确实遇到困难,建议乡镇、社区及昆岛特别区人民委员会迅速报告,提出具体意见发送至农业与环境厅以获得指导。“特别是内部处理这一手续的流程,各乡镇、社区仍在等待城市颁布”,Nguyễn先生补充说。
关于这一问题,TAT Law Firm主席律师Trương Anh Tú认为:“这是行政现代化的一个进步,符合现代城市模式。但基层的权力必须伴随能力、责任和透明的监督机制。”
因为根据Tú先生的说法,实际上,将权限下放给乡镇级已不再像以前那样风险太大,因为现在许多地方已经从县级、省级调动了有专业知识的干部来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审查质量,特别是在中心社区,那里集中了许多企业和大型项目。
然而,为了使这一政策发挥效果,Tú先生建议需要有明确的技术指导、定期后检机制,并根据项目规模明确分类。Tú先生认为,这一变化将在土地行政手续实施过程中创造显著便利,如果能够一致、专业地运作,并有来自地方政府的支持。
“不需要害怕授权,只要控制足够好。这才是建立一个强大、贴近人民、贴近企业的政府的方式”,Tú先生强调。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