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清毅同志在合并后担任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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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清毅同志在合并后担任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党委书记

7月9日下午,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党委举行了干部决定公布仪式。

在仪式上,胡志明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玉国顺公布了市委和胡志明市党委常委会(新)的各项决定。

据此,胡志明市市委在合并巴地头顿省、平阳省和胡志明市(旧)党委机关的基础上,成立了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党委。

该党委包括巴地头顿省、平阳省和胡志明市(旧)党委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

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党委(新)的职能、任务和组织机构按照政治局的规定执行。

同样在仪式上,顺同志公布了胡志明市党委常委会的决定,指定党委执行委员会、党委常委会、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检查委员会、胡志明市党委机关检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任期2020-2025年。

阮清毅同志在合并后担任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党委书记

据此,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党委2020-2025年任期执行委员会包括36人:

1. 阮清毅同志 - 党中央委员,市委常务副书记。

2. 武文民同志 -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

3. 武文勇同志 - 市委常委会委员,市委检查委员会主任。

4. 阮孟强同志 - 市委常委会委员,市委宣传和民运部部长。

5. 阮氏美恒同志 - 市委常委会委员,市委内政部部长。

6. 杨英德同志 - 市委宣传和民运部副部长。

7. 张氏碧幸同志 - 市委常委会委员,市祖国阵线常务副主席。

8. 裴青仁同志 - 市委常委会委员,市祖国阵线副主席 - 市劳动联合会主席。

9. 武玉青竹同志 - 市委常委会委员,市祖国阵线副主席 -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10. 黄青仁同志 - 市委委员,市人民议会副主席。

11. 范鸿山同志 - 市委委员,市委办公厅主任。

12. 阮青中同志 - 市委委员,市祖国阵线副主席,市农民协会主席。

13. 吴明海同志 - 市委委员,市祖国阵线副主席,市共青团书记。

14. 黎青峰同志 - 市委委员,市人民法院院长。

15. 黎文东同志 - 市委委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6. 阮科海同志 - 市委委员,平阳省党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旧)。

17. 蔡氏碧莲同志 -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18. 陈明春同志 - 市委内政部副部长。

19. 曾友峰同志 - 市委宣传和民运部副部长。

20. 黎氏红娥同志 - 党委副书记,胡志明市党委机关检查委员会主任(旧)。

21. 黎文峰同志 - 市委委员,巴地头顿省党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旧)。

22. 黄峰云同志 - 党委常委会委员,胡志明市党委机关组织部部长(旧)。

23. 陈氏红月同志 - 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宣传和民运部部长(旧)。

24. 张氏怀义同志 - 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办公厅主任(旧)。

25. 裴友鸿海同志 - 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共青团书记(旧)。

26. 陈国南同志 - 平阳省党委机关宣传和民运部常务副部长(旧)。

27. 邓垂庆云同志 - 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宣传和民运部副部长(旧)。

28. 黄青茶同志 - 平阳省党委机关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旧)。

29. 阮高礼同志 - 胡志明市党委机关组织部副部长(旧)。

30. 陈重义同志 - 平阳省党委机关组织部副部长(旧)。

31. 阮氏线同志 - 巴地头顿省党委机关宣传和民运部副部长(旧)。

32. 阮升泰同志 - 巴地头顿省党委机关办公厅副主任(旧)。

33. 阮文福同志 - 胡志明市党委机关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旧)。

34. 阮武青草同志 - 党委委员,平阳省党委机关检查委员会副主任(合并前);

35. 裴明演同志 - 巴地头顿省党委机关检查委员会副主任(旧)。

36. 武英俊同志 - 党委办公厅主任,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旧)。

胡志明市党委常委会指定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党委常委会包括14人。

同时,指定阮清毅同志担任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党委书记。

同时指定6名胡志明市党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包括:武文民同志、阮氏美恒同志、阮孟强同志、阮科海同志、黎文峰同志和黎氏红娥同志。

此外,胡志明市党委常委会指定党委检查委员会包括10人。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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