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化就新成立乡、坊最小土地分割面积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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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化就新成立乡、坊最小土地分割面积征求意见

7月10日,顺化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市农业与环境厅已起草关于对新成立的乡、坊住宅和农业用地合并、分割规定的若干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草案。

预计该规定将取代承天顺化省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9月23日颁布的关于土地分割、合并的规定。

根据草案,顺安、美上、维雅、顺化、安旧、水春、金龙、香安、富春、化州、阳努等坊的住宅土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60平方米。

香茶、金茶、清水、香水、富排、丰田、丰泰、丰定、丰富、富荣、兴禄、富禄、真美-陵姑、溪茶等坊的住宅土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80平方米。

丰广坊及丹田、广田、富荣、富湖、荣禄、禄安、平田等乡的住宅土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100平方米。

隆广、南东、阿类1、阿类2、阿类3、阿类4、阿类5等乡的住宅土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120平方米。

顺化就新成立乡、坊最小土地分割面积征求意见

关于住宅土地临街面的尺寸,对于红线宽度小于19米的街道,临街面尺寸应大于或等于4米;对于红线宽度大于或等于19米的街道,临街面尺寸应大于或等于5米。住宅土地的深度应大于或等于5米。

顺安、美上、维雅、顺化、安旧、水春、金龙、香安、富春、化州、阳努等坊的年度作物种植地、水产养殖地、集中养殖地的农业用地分割后最大面积为200平方米。

香茶、金茶、清水、香水、富排、丰田、丰泰、丰定、丰富、富荣、兴禄、富禄、真美-陵姑、溪茶等坊的农业用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300平方米。

丰广坊及丹田、广田、富荣、富湖、荣禄、禄安、平田等乡的农业用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400平方米。隆广、南东、阿类1、阿类2、阿类3、阿类4、阿类5等乡的农业用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500平方米。

顺安、美上、维雅、顺化、安旧、水春、金龙、香安、富春、化州、阳努等坊的多年生作物种植地及其他农业用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400平方米。

香茶、金茶、清水、香水、富排、丰田、丰泰、丰定、丰富、富荣、兴禄、富禄、真美-陵姑、溪茶等坊的农业用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600平方米。

丰广坊及丹田、广田、富荣、富湖、荣禄、禄安、平田等乡的农业用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800平方米。隆广、南东、阿类1、阿类2、阿类3、阿类4、阿类5等乡的农业用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1000平方米。

林业用地分割后最小面积为5000平方米。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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