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胡志明市卫生部报告了实施重点月份打击、阻止和减少走私、商业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情况。
该单位已与区/县卫生部门和首德市(旧)协调检查了1,285家销售药品、制药原料、药品零售机构(药店);经营医疗设备的机构;生产、经营、进口化妆品、诊疗机构。
特别是在医疗设备领域,卫生部已发布17项决定,共收回364项适用于A类和B类医疗设备产品的标准公告,其中许多产品被错误公告,如:洗手凝胶、血糖仪、按摩机、妇科洗液、耳鼻喉护理工具等。
同时,通过检查,卫生部记录了企业常见的错误,如:产品不符合医疗设备的定义;医疗设备分类不符合规定,分类错误或自行降低医疗设备的风险水平;自公告档案的组成部分不符合规定,档案信息不准确。
此外,通过审查,卫生部尚未在医院、医疗中心发现假冒、劣质医疗设备。
然而,存在一些生产、进口医疗设备的机构利用自公告机制的宽松性,降低风险水平,将医疗设备分类为低风险(A类和B类),而这些对象属于C类和D类,以便更容易公告或更容易参与和中标。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卫生部将继续加强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特别是管理市内医疗设备档案的自公告工作,集中实施增加数量和提高负责医疗设备档案自公告管理工作的公务员队伍质量等措施;完善卫生部医疗设备分类专业咨询委员会...
根据规定,医疗设备根据与这些医疗设备的技术设计和生产相关的潜在风险水平分为4类:A类医疗设备是低风险医疗设备;B类医疗设备是中低风险医疗设备;C类医疗设备是中高风险医疗设备,D类医疗设备是高风险医疗设备。
医疗设备中的风险是可能影响患者健康或给医疗机构带来法律问题的技术错误。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