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纹身仍可考虑应征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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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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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纹身仍可考虑应征入伍

国防部收到同奈省选民的意见,关于一些人故意在体检前纹身、纹字以逃避兵役,引起民众不满。

具体来说,选民表示,关于纹身、纹字在审核选拔标准和征召公民入伍服役的规定目前不合适,因为实际上,一些公民利用这一规定,在体检前故意在身上纹身、纹字以逃避履行兵役义务,引起民众不满;建议职能部门研究调整以适应。

关于这一问题,国防部确认人民军是党、国家和人民的可靠政治力量;公民入伍服役必须确保符合规定标准,其中包括政治品质、道德标准。

关于公民入伍服役的纹身、纹字内容,在国防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第50/2016号通知中有具体规定,规定了选拔和征召公民入伍服役的政治标准。

在制定通知过程中,国防部与公安部密切配合,研究具体规定内容。

现行关于公民入伍服役的纹身、纹字规定仅针对皮下纹身、纹字(改变皮肤色素,无法清除)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如反对制度、分裂民族、恐怖、怪异、煽动性、暴力的纹身、纹字。

纹身、纹字在暴露位置引起不适,纹身、纹字在身体上占据大面积,以及不符合军队文化环境、执行任务和革命军人礼仪形象的纹身、纹字。公民有纹身、纹字不属于上述情况或可以清除的,仍可考虑选拔入伍服役。

关于公民入伍服役的纹身、纹字规定内容是在贯彻党中央、军委关于内部政治保卫工作的观点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军队的本质、传统和军事活动的性质、特点。

同时也是建设革命、正规、精锐、现代化人民军队的必要要求。

履行兵役义务是每个公民对祖国的神圣义务;一些公民在体检前故意在身上纹身、纹字以期望逃避履行兵役义务,是自行放弃对祖国的权利、义务,表现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的退化。

上述情况不符合服役标准,同时需要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介入严肃处理,以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

为了及时阻止利用、逃避履行年度兵役义务的行为,国防部已指示总结经验,并对选拔、征召公民入伍时的纹身、纹字有详细、具体指导,有助于限制公民利用以逃避履行兵役义务的行为。

国防部表示将指示职能部门继续研究、全面评估相关政策和影响;与相关部委、地方协调研究、提出修改、补充、完善兵役法律,确保科学、严密、符合实际。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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