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达克拉克省公安交通警察局第一公路交通警察队表示,已确定皮卡车司机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连环事故,离开现场约10公里后被民众拦下交给公安。
此前,同日上午11时,H.T.L.(28岁,居住在达克拉克省Ea Ktur村)驾驶车牌号为47C-239.xx的皮卡车从达克拉克省前往林同省。
当到达27号国道Km04段(位于达克拉克省Tân Lập坊)时,H.T.L.驾驶的车辆突然与车牌号为47C-165.xx的皮卡车相撞,后者由Đ.V.L.(40岁,居住在达克拉克省Hòa Phú村)驾驶。
随后,H.T.L.的皮卡车撞上了由L.N.B.H.(11岁,Nguyễn Chí Thanh初中学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导致其受伤,被送往西原地区综合医院急救。
事故发生后,司机H.T.L.驾车离开现场约10公里,随后被民众拦下,移交给Tân Lập坊公安。
根据检查结果,两名司机均未违反酒精浓度规定,且对毒品检测呈阴性。初步原因确定为H.T.L.驾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事故发生。
此次事故导致三辆车受损,财产损失估计约为3000万越南盾。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