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黄氏翠兰14年有期徒刑,因收受250亿越南盾和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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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处黄氏翠兰14年有期徒刑,因收受250亿越南盾和100万美元

经过两周的审讯和审议,今天(7月11日)上午,审判团宣布了对永福省前书记黄氏翠兰、福山集团主席阮文厚及其他39人的判决。

审判团判处黄氏翠兰14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受贿。

同样罪名,永福省前副书记范黄英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前省长黎维成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阮文决(前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在利用职务、权力执行公务的被告组中,包括:范文旺(前永福省委书记)、冯光雄(前永福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何和平(前永福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均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阮文厚(前福山集团主席)被指控向永福、广义、富寿省的省委、人民委员会、各部门领导行贿,总金额为1320亿越南盾。

黄氏翠兰被指控从被告阮文厚、福山集团主席处受贿250亿越南盾及100万美元。

黄氏翠兰三次收受近480亿越南盾

根据判决书,审判团认定,在永福、广义、富寿省实施14个项目、招标过程中,阮文厚直接实施、指示下属或与其他单位勾结实施违反招标、会计法规的行为。

“阮文厚及其同案犯的违法行为给国家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总金额超过11600亿越南盾”,起诉书指出。

黄氏翠兰在审讯中供认三次从阮文厚处收受钱款。第一次在2017年,被告收受200亿越南盾。

“第二次在2021年,阮文厚来家玩,因为认为与地方领导有感情,被告向阮文厚借了100万美元。第三次阮文厚来家给被告一个礼物包,里面有50亿越南盾”,黄氏翠兰供认总共收受了250亿越南盾和100万美元。

然而,之后黄氏翠兰改变供词,承认从阮文厚处收受的100万美元是贿赂。

前省长收受200亿越南盾和130万美元

黄氏翠兰的两名下属,前省长黎维成和前副书记范黄英也被指控同谋造成2000亿越南盾的损失。

其中,黎维成被认定因认识,被阮文厚见面提出要求,四次共收受200亿越南盾和130万美元。

范黄英执行书记黄翠兰的指示,并被阮文厚见面提出要求,之后五次共收受40亿越南盾和2万美元。

永福省也是此案中前领导、干部被审判最多的地方,共有15名被告。

除了上述三人外,还有其他12名前领导、干部,包括前书记范文旺(黄翠兰前任)和前主席冯光雄。

此前,在起诉部分,检察院评估被告是上述地方党、国家机关的干部、党员,因利益动机,与企业勾结形成利益集团。

“地方前领导被企业操纵”,检察官在公布起诉书时强调。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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