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时土地管理国家工作指导手册》中,农业与环境部明确了在乡级首次申请土地、与土地相连的财产登记,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土地相连的财产所有权证书(红皮书)的三个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公共服务行政中心或土地登记办公室。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交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供接收材料的官员核对,或提交原件或已公证的复印件。
如果以在线形式提交申请,则申请材料必须从原件或已公证、认证的复印件数字化,按照规定。
如果提交复印件或数字化文件,则在接收行政手续处理结果时,申请人必须提交申请材料组成部分的原件。
在第二步,接收材料的机构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颁发接收材料证明并约定返回结果的时间。如果材料不完整,则退回并附上补充、完善材料的通知,以便申请人按照规定补充、完善。
第三步,土地所在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检查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土地的具体边界。在这一步,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将决定土地使用形式或免除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的情况,并指导发送信息转移单以确定财务义务。
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在收到税务部门关于完成财务义务的通知后,将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土地相连的财产所有权证书。同时,乡主席指导将附有已颁发证书复印件的材料转交土地登记办公室,以建立、更新、修正地政档案、土地数据库。
如果土地使用不属于全部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免除范围,则处理将被转至省级。此时,省级土地管理职能部门将提交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土地使用形式,确定土地价格并发送信息转移单以确定财务义务。
之后,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到税务部门关于完成财务义务的通知后,将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土地相连的财产所有权证书。证书随后被转交给接收机构以颁发给被授予人。
申请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指南,申请材料将包括土地、与土地相连的财产登记申请表;土地使用现状检查结果报告;已由建设专业机构审查或已有批准文件的建筑工程设计档案。
此外,还有财务义务履行证明,与土地、与土地相连的财产财务义务免除、减免相关的文件(如有);关于多人共同土地使用权、共同与土地相连的财产所有权情况下共同颁发一份证书的协议文件...
对于首次申请土地、与土地相连的财产登记的手续,处理时限不超过17个工作日。当所有文件齐全时,首次颁发证书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对于山区、海岛、偏远地区、经济社会条件困难的地区,特别是特别困难的地区,执行时间不超过30天。
根据第151/2025号法令,除了首次为居民颁发红皮书外,乡级政府还将为国内组织如国家机关、党机关、武装单位、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公立事业单位;宗教组织;具有外交职能的外国组织;定居国外的越南人;有外国投资的经济组织颁发红皮书。
政府还授权乡级人民委员会在土地有花园、池塘、住宅用地在2004年7月1日之前颁发红皮书的情况下,重新确定住宅用地面积并颁发红皮书。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