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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解答了一些关于执行178号法令和67号法令修改补充的政策制度的疑问。
7月1日后离职能否享受制度?
向内务部提交问题的Hướng Văn Sỹ先生询问:干部、公务员在7月1日后离职,能否享受根据178号法令修改补充的67号法令规定的制度?
关于这一问题,内务部回答:根据178号法令修改补充的67号法令,没有规定7月1日后离职的人不能考虑和解决。
内务部建议Hướng Văn Sỹ先生需要联系相关部门,以便获得指导和解答。
Nguyễn Mai女士询问,干部在7月1日后被安排,当执行行政单位重组,实施两级地方政府后,有离职意愿的,能否按照178号法令解决?
内务部明确指出,178/2024号法令(根据67/2025号法令修改补充)已经明确规定了离职政策的时间范围、对象、原则和确定方法。
因此,建议Nguyễn Mai女士向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地方职能部门提出建议,以便根据权限获得指导、考虑和解决。
集中解决四类干部、公务员的政策
根据4177号文件关于实施178号和67号法令对干部、公务员、职员、劳动者的政策和制度的指导,内务部建议各地需要集中解决四类对象的政策。
包括,第一,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干部、公务员、职员。
第二,不符合任务要求的情况。
第三,那些不符合当前担任职位专业、业务培训标准的人。
第四,健康状况不佳影响执行职能、任务结果的情况。
在这份公文中,内务部还提醒各地关注留住那些距离退休年龄还有10年以上,有工作能力,为机关、组织、单位做出许多成就和贡献的干部、公务员、职员。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