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被提议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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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17日的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提议后,政治局认为阮氏金进在担任中央委员、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卫生部长期间,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退化。

阮氏金进在执行职责和任务时违反了党和国家的规定;在反腐败、浪费、消极工作中违规;同时违反了党员不得做的事情和树立榜样的责任。

上述违规行为被确定为造成非常严重后果,引起公愤,对她曾经工作过的党组织和机关、单位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

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被提议纪律处分

阮氏金进66岁,河静人,医学博士,副教授。2007年,47岁时,她从胡志明市巴斯德研究所所长调任河内担任卫生部副部长。2011年8月,她被任命为卫生部长。

她是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中央正式委员;第十三届国会议员。在第12届政府任期内,她是唯一不是中央委员的成员。

在担任卫生部长8年后,2019年7月初,她被政治局任命兼任中央干部保健委员会主任。到2019年11月,她不再担任卫生部长。

2021年11月,政治局决定对阮氏金进进行警告并免去中央干部保健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政治局的结论,在担任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卫生部长期间,阮氏金进对2016-2021届卫生部党委和2015-2020届卫生部党委常委会的违规行为和缺点负有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此外,她还在领导、指导和执行党的原则、规定、规定方面负有个人责任;违反了党员不得做的事情;缺乏责任感,管理松懈,缺乏检查和监督,导致卫生部和一些医疗机构系统性、长期性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这些违规行为导致国家财产损失和浪费,影响人民保健政策,引起社会不满,降低了党组织、卫生行业和她个人的声誉。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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