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胡志明市交通警察局(PC08)称,近期连续发生多起严重连环交通事故。
导致这些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是后方驾驶员在参与交通时未保持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
据统计,从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7月17日,胡志明市发生了56起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23人受伤。
PC08表示:在参与交通时确保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极为重要,它能让驾驶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做出反应,避免在突发情况下与前车发生碰撞。
在道路上参与交通时,驾驶员经常会遇到关于速度和两车之间距离规定的标志,如:“两车之间的最小距离”;“允许的最高速度”;“夜间允许的最高速度”等。
注意观察这些标志有助于驾驶员调整速度和距离,既确保安全,又能限制导致交通事故的风险。
此外,为了确保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参与交通时,驾驶员需要集中注意力观察,遵守关于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必须按规定转向和超车。
关于车辆速度和安全的距离规定是什么?
第11条,第38/2024/TT-BGTVT号通知规定了机动车辆和专用摩托车在道路上参与交通时的速度和安全距离,具体如下: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参与交通时,驾驶员必须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有“两车之间的最小距离”标志的地方,必须保持不小于标志上标明的距离。
参与交通时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
在路面干燥、无雾、路面不滑、地形平坦、道路直、视野良好的条件下,安全距离与速度的关系如下:
速度为60公里/小时时,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为35米。
速度大于60公里/小时至80公里/小时时,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为55米。
速度大于80公里/小时至100公里/小时时,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为70米。
速度大于100公里/小时至120公里/小时时,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为100米。
对于速度低于60公里/小时的车辆,驾驶员必须主动保持与前车的适当安全距离;这个距离取决于车辆密度和实际交通情况,以确保交通安全。
在雨天、有雾、路面滑、地形曲折、山路陡峭、视野受限的条件下,驾驶员必须调整安全距离,大于标志上标明的距离或在有利条件下规定的距离。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