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727号决定中,内政部指导了公务员和官员的辞职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这一决定,公务员只有在不属于以下5种具体情况时,才能自愿辞职:
公务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刑事责任的追究。
公务员未履行与招聘机关、组织承诺的服务期限。
公务员未完成对机关、组织负责的款项、财产的清算。
由于机关、组织的工作要求或尚未安排替代人员。
其他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机关的规定。
对于官员,内政部指导只有在个人单方面终止工作合同的情况下才能解决辞职问题。
公立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条件下单方面终止与官员的工作合同;公立事业单位在确定期限的工作合同结束时不再与官员续签工作合同。
对公务员执行行政程序的机关是管理机关或根据规定被授权招聘公务员的使用机关。
对于官员,是使用官员的公立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有权管理官员的机关。
关于执行程序,决定明确指出,公务员自愿申请辞职需向管理机关或被授权解决辞职问题的机关提交申请。
自收到公务员自愿辞职申请之日起30天内,如果同意辞职,则管理机关或被授权管理机关的负责人应作出公务员辞职的决定。
如果不同意,应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明确说明理由。
对于官员,执行程序也基于官员的书面申请。
自收到官员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果同意官员辞职,则公立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应终止工作合同并按规定解决官员的辞职制度。
如果不同意官员辞职,应以书面形式回复官员并明确说明理由。
公务员自愿辞职的制度和政策
此外,2025年第170号法令也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自愿辞职或被辞职的制度和政策。
因此,自愿辞职的公务员将享受以下辞职补贴:
获得3个月当前工资的补贴。
每工作一年(强制社会保险缴纳)获得1.5个月当前工资的补贴。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保留强制社会保险缴纳时间或一次性享受社会保险。
当前工资是指辞职前一个月的工资。
月工资包括:按职级、级别的工资;领导职务津贴;超框架工龄津贴、职业工龄津贴和工资保留差额系数(如有)根据工资法律规定。
对于工作总时间在6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补贴标准为1个月的当前工资。
已收到退休通知或属于精简编制情况,或根据法律规定被迫辞职的公务员,不属于享受上述辞职补贴的情况。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