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河静省公安厅的消息称,该单位的刑事调查机构刚刚发布决定,对郑友胜(33岁,居住在义安省Vinh Hưng区)进行起诉,以调查其“故意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34条第4款的规定。
此前,6月22日约14时,N.V.M.(30岁,居住在河静省Xuân Lộc乡)和两位朋友在河静省Nghi Xuân乡的一家餐馆喝完啤酒后回家,看到H.M.(胜的妻子)独自坐在饮料桌旁,便上前调戏她。
胜回来后看到这一幕,双方发生了争执,言语冲突但被他人劝阻。
之后,胜上车准备回家时,M.跟上来并挑衅,冲上去打胜。胜也回击了M.。
在双方打架过程中,M.摔倒,头部后方受伤。M.随后被送往Vinh市综合医院急救,处于昏迷、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的状态。
接着,M.被转至义安省友谊综合医院治疗,然后被转至河内市越南德国友谊医院,直到6月23日死亡。
目前,调查机构正在完善档案,依法处理。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