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应胡志明市选民关于严惩随意向渠道和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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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应胡志明市选民关于严惩随意向渠道和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的建议

农业与环境部已回应了一些省市选民向国会第九次会议提出的建议。

胡志明市选民反映,尽管已有多种形式的宣传,但向渠道和公共场所随意乱扔垃圾的情况仍然频繁发生。

因此,建议国会、政府、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对不按规定地点乱扔垃圾的行为采取严厉处罚措施,继续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意识,确保环境改善。

农业与环境部在回应中记录了选民反映的由垃圾特别是胡志明市渠道污染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一些渠道经过一段时间改造后再次出现污染情况。

评估认为,导致向渠道和公共场所随意乱扔垃圾的主要原因在于市民意识不高。这是最根本的原因。

尽管城市已投入数万亿越南盾改造渠道,并与各团体合作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

但部分市民的意识尚未改善,许多人仍有随意乱扔垃圾的习惯,甚至偷偷向渠道倾倒垃圾。

部门认为,另一个原因是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限制。尽管有关于处罚的规定,但由于各坊、乡的功能力量薄弱,未能经常、持续地实施,监督和当场抓获非法倾倒垃圾行为面临诸多困难。

处罚乱扔垃圾行为要求必须当场抓获,实施处罚形式也面临许多挑战。尚未在处罚中应用图像监控技术。

此外,基础设施和服务也存在不足。垃圾收集系统尚未同步,特别是一些自发居民区、出租屋区,垃圾收集效果不佳。

这导致市民容易随意乱扔垃圾;雨季时,雨水将下水道系统中的垃圾冲入渠道,加剧了污染情况。

为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农业与环境部(前身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表示已建议有权机关颁布固体废物管理的法规文件。

其中,2020年环境保护法规定,乡级人民委员会负责收集、运输生活固体废物。

为加强辖区内固体废物管理,部门建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继续指导实施各项同步、经常性的解决方案。

此举旨在改善环境卫生质量,控制污染,阻止随意乱扔垃圾行为,处理和转化由垃圾引起的污染点,改善渠道污染情况等。

加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明确各行政单位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规定分级实施的责任。

在回应中,部门还通报了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为的处罚机制,特别是胡志明市选民提出的不按规定地点乱扔垃圾的行为。

据此,政府已颁布第45/2022号法令,规定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

其中已规定对与分类、收集、运输、填埋、倾倒、焚烧、处理普通固体废物特别是生活固体废物相关的行为的处罚机制。

目前,部门已完成修改、补充第45/2022号法令的草案(已征求司法部的审查意见,正在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然后提交政府审议、颁布)。

草案预计将提高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特别是固体废物管理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高度的威慑力。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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