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取消规划’,省建议按照‘特别程序’取消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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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取消规划’,省建议按照‘特别程序’取消

8月5日,庆和省职能部门领导表示,关于《青年在线》报道的情况,庆和省建设厅已经报告“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法没有关于取消规划项目或取消规划项目的顺序、程序的规定”。

根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当县级政府准备终止存在(自2025年7月1日起)根据中央关于安排地方政府两级机构的决定、方案时,庆和省建设厅当时邀请了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领导(仅剩13天)开会报告关于正在实施的城市和农村规划工作以及根据省指导的移交计划。

关于现状和障碍,根据庆和省建设厅2025年6月13日的报告,“目前,在庆和省境内,许多详细规划(1/500)在前期阶段获得批准,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变化或实际条件不再适合”。

这些“不再适合”的详细规划的存在正在产生严重的法律和实际障碍。

这是规划系统一致性的障碍,因为详细规划与总体规划、在详细规划之后获得批准的新分区规划有矛盾。

庆和省建设厅表示,这种规划矛盾给城市和农村管理、建筑许可和新投资项目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后果是,由于规划不可行或未能及时调整、取消,可能会引发投诉、诉讼,导致与土地使用权利、人民财产权利和企业相关的纠纷。

实际上,庆和省建设厅报告的所有“矛盾”规划项目,都是由省职能部门制定、审查、提交、批准或由省提交中央审查、批准的(对于省级规划,以前的芽庄市)。

关于法律,尽管庆和省建设厅已经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2025年6月13日)“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法没有关于取消规划项目或取消规划项目的顺序、程序的规定”。

然而,为了处理已经批准的详细建设规划(1/500)与更高层次的规划(分区规划、总体规划)之间的矛盾,但又在之后获得批准或调整,以克服障碍和“阻碍新投资项目”的情况,建设厅建议省同意制定“取消详细规划项目的程序”在庆和省境内,尽管现行法律没有如上所述的规定。

这一建议已经得到庆和省人民委员会的同意(2025年6月23日),并指示决心在合并省、实施地方政府两级模式(自2025年7月1日起)之前完成取消不再适合的详细规划项目的工作。

然而,就在7月26日,庆和省(新)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建设厅配合审查、参谋、提出适当的处理方案,依法处理已经批准但不再适合的详细规划项目…如《青年在线》所报道。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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