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岘港市公安局局长的指示和加强追捕社会上的通缉对象的计划,上德乡公安主动掌握情况,与A2监狱紧密配合,该监狱隶属于公安部监狱管理局、强制教育机构和教养学校,逮捕了一名特别危险的通缉对象,该对象已逃亡34年。
根据初步信息,8月7日上午8点,在上德乡地区,乡公安与A2监狱合作,对范廷富(65岁)进行了核实和追捕。
范廷富又名范廷菲和陈文海,原籍于广南-岘港(旧)三岐市山城县,暂住在同奈省(旧)春禄县春长乡。
范廷富因抢劫财物这一特别严重的罪行,被富安省公安刑事警察处(现属达乐省地界)于1991年5月22日签发的第34/LTN号通缉令通缉。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