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的乡、坊成为公益服务工程的投资主体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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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苴市的乡、坊成为公益服务工程的投资主体

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向建设厅、财政厅和乡、坊人民委员会发送了关于管理城市区域内技术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的文件。

据此,市人民委员会同意暂时将属于县级人民委员会管理权限的技术基础设施资产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合并前)移交给乡、坊人民委员会(按照合并后的乡、坊行政边界),以组织实施管理、使用、开发和维护,直至有权限机关作出正式移交决定。

城市将乡、坊人民委员会从投资者处接收到的技术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区、住宅区、居民区、重新安置区的共同使用技术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乡、坊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技术基础设施工程和交通基础设施结构工程,直至有权限机关作出分级决定。

紧急统计技术基础设施资产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结构(按照乡、坊的行政边界)送建设厅汇总,建议市人民委员会按照规定发布决定,将资产管理权移交给乡、坊人民委员会。

自7月1日起,继续作为公益服务工程的投资主体,如:绿化、公共照明、排水沟渠疏浚、道路维护等,在管理区域内。

同时,指导专业部门与提供公益服务的单位(已与县级人民委员会或其专业部门在合并前签订合同)协调,按照乡、坊的行政边界分配已完成的工作量和未完成的工作量,以便与施工单位和供应商签订合同和合同附录,并组织实施。

汇总自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公益服务合同执行经费,送财政厅汇总,建议有权限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分配。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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