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理8月12日的决定,对黎清海的纪律处分时间从2024年5月21日开始计算。
同日,总理因原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阮巴欢(现内务部副部长)有违规行为和缺点,且已被中央书记处开除党籍,而迫使其离职。
2024年5月中旬,中央决定撤销黎清海在党内的所有职务,包括原政治局委员、原市委书记、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根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评估,黎清海与黎黄军、阮成峰——原中央委员会委员、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规定和法律;规定了党员不得做的事情和树立榜样的责任。他们还缺乏责任感,放松领导,导致党和市政府出现许多违规行为和缺点。
这些违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存在极大的损失风险,国家资金和财产大量流失,发生了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许多党组织、干部和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理,引起舆论不满,降低了党组织和市政府的威信。
黎清海今年75岁,籍贯前江省周城县,是第十届和第十一届政治局委员,第九至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他的职业生涯与胡志明市紧密相连,历任副市长、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两届市委书记(2005-2010年、2010-2015年)。
2020年3月,黎清海因在领导、指导投资新都市区Thu Thiem项目中负有责任,被撤销2010-2015年胡志明市原市委书记职务。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