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构刚刚发布了对郑玉达阳(29岁,居住在岘港)的追捕决定,以服务于调查工作。此人与7月12日凌晨发生的强奸和组织非法使用毒品案件有关。
此前,刑事警察局(岘港市公安局)收到了N.H.D.(25岁,居住在岘港)的犯罪举报,指控阳强迫使用毒品,随后对她实施了强奸行为。
具体来说,7月9日,D.正在岘港市Yen Bai路的一家酒吧工作时遇到了阳,阳是来玩的客人。之后,两人通过Facebook成为朋友以保持联系。
到了7月12日凌晨3点15分,阳发信息约D.到岘港市Cu Chinh Lan路的地址喝酒。阳带D.进了阮成阳的朋友家,阳在社会上认识的朋友。
在这里,阳拿出了合成毒品摇头丸和氯胺酮;而阳准备了饮用水、瓷盘、音响和一些其他工具来非法使用毒品。
D.报告说被上述两人强迫非法使用毒品。
由于“吸毒”,三人都在阳的床上休息,直到当天早上,阳叫醒了阳和D.并让他们离开。
回到家后,D.感到“私处”疼痛,检查后怀疑自己受到了性侵犯,于是向警方报案。
检查时,阳和D.被发现对合成毒品呈阳性反应。
由于至今未能传唤郑玉达阳进行工作,警方发布了追捕决定以服务于调查工作。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