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上发表侮辱警察的评论,即使封锁账户也无法逃脱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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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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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acebook上发表侮辱警察的评论,即使封锁账户也无法逃脱处罚

8月15日,广治省公安内部政治安全处确认,已对L.N.T.(20岁,居住在广治省北泽村)因在社交媒体Facebook上发表侮辱警察的评论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T.被处以5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此前,单位发现Facebook账户“Lưu Thanhh”在一篇发布于Facebook社交网络的文章下发表了侮辱人民警察力量的评论。

评论发布后,Facebook账户主人立即封锁了个人页面、帖子、评论、图片等,以逃避职能部门的处理。

然而,内部政治安全处已采取核查措施,并确认上述Facebook账户的主人是L.N.T.。经过工作,T.已承认自己的行为。

具体来说,6月21日,当使用Facebook社交网络时,看到一篇文章附有交通警察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的照片,T.发表了侮辱交通警察荣誉和信誉的评论。

在澄清违法行为后,职能部门确认T.违反了“提供、分享虚假信息、不实信息、歪曲、诽谤、侮辱机关、组织信誉、个人尊严、人格”的行为,因此作出了处罚决定。

T.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因此主动删除了上述评论,并承诺不再重犯。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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