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指导'解困'招聘、公务员等级排列、乡镇军事指挥部工资排列

越南中文社

内务部指导'解困'招聘、公务员等级排列、乡镇军事指挥部工资排列

内务部最近向泰宁省内务厅发送了一份文件,指导解决与招聘、公务员等级排列相关的困难。

关于公务员招聘,内务部表示,6月27日,政治局、书记处有关于继续推进、完成组织和行政单位安排任务的171号结论。

其中结论自2025年7月1日起,各省党委、市委、中央直属党委按照权限进行干部工作,确保符合党和国家的规定(终止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主张的128号结论的效力)。

内务部明确规定,在170/2025号法令规定的在法令生效前已完成第一轮招聘程序的情况下,可以在法令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继续招聘。

如果在3个月内未完成,则取消招聘期。

因此,对于由泰宁省县级人民委员会(以前)实施的乡镇级公务员招聘中已通过但尚未发布招聘决定的情况,由于执行政治局128号结论暂停招聘的主张,内务部建议如下:

泰宁省内务厅为省人民委员会审查标准、条件、职位和实际公务员数量与指导委员会09号公文中规定的乡镇政府编制框架相比。

如果满足标准、条件且仍有编制指标,根据乡镇(新)职位工作的招聘需求,将考虑、决定继续按照权限进行公务员招聘。

内务部明确表示,对于根据170号法令规定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情况(局长及以上,省人民委员会所属副局长及以上,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

对于这些情况,如果尚未相应排列等级,则使用公务员的机关应向有权管理公务员的机关报告,考虑、按照相应规定排列公务员等级(不要求必须具有国家管理知识、技能培训证书和满足较低相邻等级的时间要求)。

如果满足任命标准、条件,则与职务、职称相对应的等级排列应在任命决定中同时进行。

内务部表示,目前正与国防部协调指导乡镇军事指挥部指挥官、副指挥官、助理的招聘、工资排列(新)。

暂时,建议地方政府暂时保持乡镇军事指挥部工作人员的现状,直到有权机关有具体指导。

对于非专职活动人员的公务员接收,建议在职位工作方案已获有权机关批准后实施。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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