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2日的会议上,政治局和书记处认定,阮德权在担任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期间,在签署决定非法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征地、租地决定中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
黎德江在担任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期间,在执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中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利用职务和权力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
此外,政治局和书记处确定,黎洪山在担任胡志明市教育培训厅厅长期间,在非法干预各区县人民委员会购买外语教学设备投资决策中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
吴公策在担任坚江省乌明上县县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期间,在签署与实施乌明上县行政中心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时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
权、江、山、策被认定在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上退化;在执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中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了党员不得做的事情和树立榜样的责任,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引起舆论不满,对党组织和工作单位的声誉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
因此,书记处决定开除阮德权、黎德江、黎洪山、吴公策的党籍,并建议职能部门及时进行行政纪律处分,与党纪处分同步。
权于6月被起诉,指控违反关于管理、使用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浪费的规定。江于7月被捕,指控利用职务和权力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
在今天的会议上,政治局和书记处得出结论,2021-2026任期(至2025年2月)的卫生部党委干部组在领导、指导中缺乏责任。后果是,卫生部和一些党组织、党员在领导、指导制定和完善法律以及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管理职能中存在违规和缺点;食品安全局的许多干部、党员在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上退化;在执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中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贪污、腐败非常严重,长期发生。因此,政治局决定对2021-2026任期的卫生部党委干部组进行批评。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