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决定详细规定拥有自己住房但远离工作地点的人享受社会住房支持政策的情况。
该决定由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光南签署,规定了在岘港购买和租赁社会住房的新条件。
对于根据住房法规定享受社会住房支持政策的对象,如果拥有自己住房但远离工作地点,则在满足某些条件时可以购买或租赁社会住房。
具体来说,拥有自己住房但距离工作地点30公里以上,并且距离注册购买或租赁的社会住房项目15公里以上。
从注册购买或租赁的社会住房项目到工作地点的距离必须短于从自己住房到工作地点的距离。
对于岘港市的山丘、偏远地区和海岛,如果拥有自己住房但距离工作地点20公里以上,并且距离注册购买或租赁的社会住房项目10公里以上。
从注册购买或租赁的社会住房项目到工作地点的距离必须短于从自己住房到工作地点的距离。
距离由两点之间最短的公路交通路线长度确定。
根据岘港市建设厅最近的报告,在2021-2024年期间,岘港已完成建设和销售、租赁了4,382套社会住房公寓。从现在到2030年,岘港(与广南省合并后)被分配完成28,955套社会住房的任务,其中2025年完成2,676套。
根据《青年在线》的了解,此前岘港建设厅也组织了相关单位对这些详细条件的意见征求。
发布此决定是为了确保在国会第201/2025号决议生效后,统一实施发展社会住房的特殊机制和政策。
此外,在省级行政单位调整的背景下,新岘港市地域广阔,移动半径大,出现了许多低收入劳动者拥有自己住房但远离实际工作位置的情况。
因此,发布具体规定标准是必要的,以作为确定符合享受社会住房支持政策条件的依据,有助于改善工作条件,稳定生活。
岘港确定新的租赁购买社会住房标准,将为那些住房远离工作地点的人提供靠近工作地点的稳定住所创造条件。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