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青年在线消息来源称,芹苴市监察局刚刚发布了关于芹苴广播电视台(旧称,现为芹苴报和广播电视台)财务收支和国家预算义务执行情况的监察结论。
在采购和资产维修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根据结论,在监察期间,芹苴广播电视台执行了11个采购和维修包,总价值超过48亿越南盾,但存在一些限制和不足。
具体来说,未制定承包商选择计划文件,未组织承包商选择计划审查,没有审批文件,未依据审批报告,不符合规定。
签署指定承包商决定(指定咨询单位)未依据合同谈判;成立承包商选择要求文件审查小组时,有一名成员属于承包商选择咨询公司,不符合规定。
在支付稿费、报酬、管理和后勤费用方面,监察结论基本按照内部支出规定执行。但副台长的管理和后勤费用支付未确保符合内部支出规定系数(规定系数为3.0,但支付系数为3.5)。
制定内部支出规定时,一些内容仍不适当:管理和后勤费用确定为稿费和报酬总额的20%,而董事会和一些官员已收到编辑委员会报酬;向未直接参与合同中介的经纪人支付佣金;安排补休且未计算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仅在董事会批准时支付加班费,不符合2019年劳动法规定。
导致债务累积
监察还结论,在监察期间,芹苴广播电视台签署了660份合同,总价值超过426亿越南盾,其中299份合同未收到款项,总价值超过214亿越南盾。
通过检查与三家欠款大、多年的公司签署和执行合同,发现台和公司按照规定进行谈判和签署合同,合同执行按月编制对账记录以记录销售额作为开具发票的基础,公司按照已签署合同支付。
然而,在执行合同一段时间后,这些公司出现支付能力不足的迹象,芹苴广播电视台继续协商签署合同附录,降低合同价值并重新分配公司应支付的销售额价值,重新确定每月支付价值并调整销售额记录时间和支付时间,以减少定期支付价值并延长支付时间,但这些公司仍无支付能力。
为维持收入,芹苴广播电视台继续与这些公司签署新合同,导致产生大额应收账款且可能无法收回。
芹苴市监察局结论违规行为的程度和后果严重。建议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向芹苴市委汇报,审查与限制、不足和违规相关的集体和个人责任。
集体包括芹苴广播电视台董事会集体和财务室集体。个人包括Tăng Quang Anh先生(台长)、Lê Thị Diễm Châu女士和Lê Thế Huy先生(均为副台长)以及芹苴广播电视台各专业科室领导等其他个人。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