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静省人民法院于9月11日开庭初审陈文辉(41岁,居住在河静省锦乐乡),罪名是“非法储存和使用军用武器”。
根据河静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大约在2024年5月,辉在锦明乡地区玩耍时,捡到一把黑色枪支,长95厘米,配备消音器和一些铅弹,包裹在一件雨衣中。
随后,辉将上述枪支藏匿在黄氏柳(辉的未婚妻母亲,位于红海居民组,旧庆丰坊,现为横山坊)的床下。
接着,辉上网学习枪支使用方法,向一个不认识的人购买了20发铅弹,并多次在柳家的围墙试射。
大约在2025年2月10日14时,辉拿枪射击邻居冯青章家花园中柠檬树上的鸟。
从约30米远的位置,子弹穿过柠檬树,飞入章家卧室窗户的缝隙。
子弹击中左侧肋骨,穿透心脏,导致P.V.Ph.(29岁,章的儿子)在窗户附近工作时死亡,在送医抢救后去世。
犯罪后,辉害怕,将枪支藏匿在横山坊熟人家的床下后离开。
大约同日20时,接到亲属劝告电话后,辉向河静省公安自首。
在法庭上,审判团以“非法储存和使用军用武器”罪名判处辉5年有期徒刑。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