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处(PC08)代表表示,昨天下午(9月17日),在阮泰学路、八月革命路、阮文渠路等经过滨城坊地段的道路上,滨城交警队已对多起市民骑摩托车上人行道的行为立案处罚。
所有违规者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并承诺不再重犯。
自2025年初至今,滨城交警队已加强检查,并对此类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结果,已对115起违规案件立案处理。
据PC08处代表称,在人行道上骑摩托车(除进入房屋、机构的情况外)是违反行为,潜藏许多交通安全风险,并损害胡志明市地段的城市美观。
这种违规情况通常发生在车辆密集的道路上,以及早晚高峰时段,违规者主要是骑摩托车的人。当被问及时,大多数违规者给出的理由是看到道路拥堵,所以骑上人行道走得更快。
最近,属于PC08处的杭青交警队通过掌握地段情况,表示经常发生骑摩托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的区域集中在连接市中心、车流量大的道路上。
杭青交警队已加强控制,坚决严肃处理违规案件,以预防事故发生,将人行道归还给行人。
与此同时,该单位近期已加强配合坊公安直接检查、处理侵占人行道、路肩的贩卖情况;严肃处理停车阻碍交通的车辆,目的是将路肩、人行道归还给交通参与者,确保畅通和安全。
根据第168/2024/NĐ-CP号法令第7条第a款的规定,对骑摩托车上人行道的行为处以400-600万越南盾罚款,并扣除2分驾驶执照分数。
骑摩托车上人行道的行为不仅占用了行人的通道,还潜藏许多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风险。
因此,PC08处建议市民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参与交通时遵守速度,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执行戴头盔、酒精浓度规定,不驾驶车辆蛇行或骑上人行道,每位市民共同携手在胡志明市地段建设安全交通文化。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