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公安部下属企业研究生产爆炸烟花

mika
By mika
4 Min Read

提议公安部下属企业研究生产爆炸烟花

据此,司法部正在审查修订政府第96/2016号、第99/2016号、第137/2020号、第70/2024号和第154/2024号法令若干条款的草案。

据公安部(起草机构)称,关于管理和使用烟花的第137/2020号法令在预防和打击犯罪及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障碍。

对于关于管理和使用烟花的第137/2020号法令,据公安部称,规定仅允许由国防部长指派任务的组织和企业才被允许研究、生产、经营、出口和进口烟花。

此外,据公安部称,目前国防部仅指派一个单位(Z121工厂)生产烟花,因此市场上供应的烟花产品数量未能满足机构、组织和人民的需求。这导致一些对象利用产品稀缺而抬高价格。

规定仅由国防部下属的组织和企业,经总理指派任务,才被允许研究、生产、进出口爆炸烟花,这不符合实际情况。

因此,公安部提议修改第137号法令,规定公安部长决定公安部下属的组织和企业被允许研究、生产、出口、进口和供应爆炸烟花;国防部长决定国防部下属的组织和企业被允许研究、生产、出口、进口和供应爆炸烟花。

使用爆炸烟花进行表演和比赛的组织和机构必须获得举办表演和比赛地点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厅厅长的许可,并由公安部或国防部指派任务的生产和供应组织或企业提供。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