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在他人土地上建房'事件:调解成功,租用'神灯'在45天内搬迁房屋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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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在他人土地上建房'事件:调解成功,租用'神灯'在45天内搬迁房屋

9月24日下午,胡志明市正协坊人民委员会组织调解了发生在DX066路(原属平阳省守德市定和坊)的'在他人土地上建房'事件。

工作结束后,据《青年在线》报道,正协坊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双方已达成协议,租用服务公司("神灯")搬迁房屋,在45天内将场地归还给地主。

工作开始时,《青年在线》记录到,Th先生(房主)已到场。Th先生居住在此,并称这是他的房子,而妹妹只是代为登记。被错误建房的地主是武秋草女士(33岁,永隆省人)也确认参加调解会议。

正协坊人民委员会领导组织双方调解,媒体未参与。

在工作前与媒体交流时,Th先生表示,他在调解会议上的愿望是将房屋搬迁到自己的正确土地位置。Th先生称,由于他的土地面积大于草女士的土地,他已花费大笔资金购买土地和建房,因此在坊级工作时,他不再希望交换土地,只想将房屋搬迁到正确位置。

Th先生说他已与"神灯"合作,并收到超过2亿越南盾的搬迁报价,搬迁时间约为1到2个月。Th先生希望地方政府和地主接受他的搬迁方案。

胡志明市'在他人土地上建房'事件:调解成功,租用'神灯'在45天内搬迁房屋

此前与《青年在线》交流时,胡志明市正协坊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已进行实地调查并向"在他人土地上错误建房"事件中的两户居民发送邀请函。

在致正协坊人民委员会的申请中,武秋草女士也表示,她和丈夫于2024年购买了DX066路82号地图上的813号地块,面积71.4平方米。2025年6月14日,当她的家人来检查土地准备建房时,发现邻居已在她的土地上建房。

发现事件后,草女士与邻居(错误建房者)交流以寻求解决方案。

阮氏幸女士(55岁)是出面与草女士协商的人。经过多次来回交流,双方提出了解决方案但均未成功。之后,幸女士请求3周时间搬迁建在草女士土地上的错误房屋。

然而,经过多次承诺,幸女士仍未进行搬迁,因此9月17日,草女士的家人向错误建房者发送信件,要求立即归还土地给她的家人。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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