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胡志明市正协坊人民委员会组织了一场调解会,涉及33岁的武秋草女士和一位30岁的房主,后者在DX066路的土地上误建了房屋。这一罕见事件于6月中旬被发现,但双方尚未就处理方式达成一致。
草女士夫妇表示,他们于年初购买了位于DX066路(原平阳省守德市)的一块71.4平方米土地,并获得了红皮书。由于没有钱建房,夫妇俩将其空置,当时周边许多地块也尚未建设。到6月14日,当他们准备动工时,发现一栋房屋误建在他们的土地上。
在工作会上,户主承认了错误,表示该房屋已获得建筑许可,登记在其妻妹名下。他同意以2亿越南盾的价格租用“神灯”服务,在45天内将房屋搬迁到邻近的自己的土地上。
草女士家人同意此方案,但表示如果超期将提起诉讼。坊人民委员会对此方案表示同意。
此前,在海防市也发生过类似情况,陈氏金鸾女士发现杜文友先生在她的土地上误建房屋,并不得不通过诉讼解决。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