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在哪里,当允许'在他人土地上错误建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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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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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在哪里,当允许'在他人土地上错误建房'时?

最近几天,《青年在线》报道了在海防市发生的在他人土地上建房事件的进展。数百条评论和分享出现在相关文章下方。

其中许多评论质疑:当错误建房时,政府、建设秩序和土地管理部门在哪里?是错误还是故意?...

读者H.Thao感叹“难以置信”发生这样的错误建房事件。因为建房必须有图纸,城市干部会到现场调查和测量。土地所有者必须与相邻住户一起在图纸上签字确认...

读者Khả Tú提出疑问:“这是否显示了土地管理的松散和政府缺乏检查与监督?”

根据其他意见,在他人土地上完成一栋房子非常不合理,因为土地和建设由多个相关机构管理,从乡镇政府到县级的建设和土地职能部门。

读者Lucy提问,政府是否知道当人们开始错误建房时,并自答“建房只要放一小堆沙子就有人来询问了”。

持相同观点,读者Hoàng Nguyên认为:“非常不合理,只要倒一堆沙子就有城市秩序人员来检查了。怎么可能有完成建房而地方政府不知道的事情”。

读者Nguyễn Thanh Hiệp直接指出上述在他人土地上建房事件是建一栋房子而不是一个棚屋。“而这样在他人土地上建错”,另一位读者发表意见。

建房“必须有图纸、所有权证书,并在获得建设许可证前进行检查。在建设过程中,职能部门人员会定期检查。竣工时,必须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许可证要求”,读者Nguyễn Thanh Hiệp指出。

许多读者建议需要明确建设管理责任。读者RiO认为,除了考虑在他人土地上建房者的故意或无意行为外,“还需要审查建设期间相关单位的责任”。

另一位读者也持相同观点,认为需要审查地方政府在允许建设继续时的责任。如果从一开始就坚决处理,就不会导致现在这样复杂的长期投诉事件。

大多数读者意见认为上述在他人土地上建房事件是故意的,因为打地基时土地所有者已告知建房者。但仍然建完。

读者Tuấn Hiển更详细分析,没有任何合法建设项目在开工前不要求地方土地部门来设置界桩。

只有故意违法者才会组织建设而不申请许可。

“很难有混淆的情况,而可能是故意侵犯他人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然后要求合法所有者将土地房屋从这一价值位置换到另一位置。

土地所有者的长期损失,建房者会归还给他们吗?”,这位读者提出问题。

由此,许多人认为必须恢复原状。

读者Trần Hồng Phong认为上述情况是非法建房。仅凭这一点,政府就可以强制拆除,为什么还要等待法庭?

对于雇佣“神灯”将房屋迁移到错误建房者正确土地位置的解决方案,有读者支持,因为这是减少各方损失的方案。“迁移方案而不是拆除是一个极其人道和节约的解决方案”,读者Oanh欢迎。

但也有意见认为,即使双方同意迁移房屋,“仍希望依法处罚。开始建房时土地所有者已警告,但仍然故意做。希望此事件处理到位以警示他人”,读者Tùng Q7写道。

读者Bảo Bình认为和解成功,雇佣“神灯”迁移房屋是一个解决方案。但长期来看,需要一个明确的机制来彻底解决类似纠纷,避免长期损害双方利益。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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