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广义省人民法院表示已对三名被告人黄杰成(19岁)、甘英(18岁)和罗申军(17岁)进行初审开庭,他们均居住在中国广西省,罪名是“杀人”和“抢劫财产”。
根据起诉书,2024年7月26日,在社交媒体上认识的名为阿阳(身份不明)的指导下,三名被告人非法入境越南,通过广宁省寻找工作。
次日凌晨,该团伙租用由阮文H.(47岁,居住于广宁省)驾驶的出租车,计划前往南方。
在途中,罗申军发现出租车上的定位地图显示目的地是柬埔寨。担心被贩卖,该团伙商议设法返回中国。
当黄杰成再次联系阿阳但未果时,三人一致决定攻击司机以抢劫车辆,掉头北上。他们准备了凶器,即衣服和移动电源,以实施计划。
同日晚,当车辆停在广义省慕德县时,该团伙分配了任务。约19时,当H.先生驾车离开加油站时,对象们同时动手,用衣服勒颈并用移动电源猛击头部,导致H.先生昏迷。随后他们驾车到偏僻路段,将受害者抛在路上,导致H.先生死亡。
该团伙继续驾车北逃,抢劫了受害者超过350万越南盾和100元人民币。他们还丢弃了H.先生的两部手机,以避免通过定位被追踪。
当到达广平省地界时,三人不遵守交警的停车命令而逃跑。随后公安部队追捕、制服并逮捕了该团伙。
在庭审中,审判委员会评估被告人的行为特别严重,侵犯他人生命,引起公众恐慌,需要严惩。但由于被告人非常年轻,其中一人在犯罪时未满18岁,法院考虑适用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规定。
在全面审查档案、证词、指控及加重、减轻情节后,审判委员会宣判:黄杰成19年徒刑;罗申军13年徒刑;甘英11年徒刑。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