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政府第119号法令规定了公路交通电子支付,通过不停车电子收费(ETC)方式支付公路费用。
根据新规定,车主需要开设一个交通账户,与法律规定的一种非现金支付工具连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仅使用收费账户。
根据规定,此交通账户用于通过交通账户支付与公路交通工具交通活动相关的各种费用、价格和服务费。
自动收费有限责任公司VETC的代表表示,转换期限,第119号法令规定公路使用费支付服务提供商在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将车主的收费账户和资金从收费账户转移到与车主支付工具连接的交通账户。
从此时起,没有交通账户的汽车将不允许通过不停车电子收费站。
最近,越南公路局统计到9月25日,全国580万辆汽车中只有300万个账户完成账户转换。各单位正在宣传,建议人们尽快转换,以便出行方便,不因支付故障导致收费站拥堵。
此外,许多企业表示在转换过程中遇到困难,具体是企业都希望支付到企业的银行账户。然而,ETC系统的要求是在0.2秒内处理交易,以维持收费车道的通行速度。
而目前直接与银行连接的环节无法满足这一技术要求,至今也没有任何支付中介单位实施专门用于企业的电子钱包形式。
一些解决方案如通过信用卡支付被提及,但产生的费用相当高。
从10月1日起,企业车辆账户仍可按旧方式充值
基于这一实际情况,自动收费有限责任公司VETC的代表告知,所有服务提供商都已向公路局、建设部和国家银行报告。各方正在研究过程中,提出最有效的方案。
目前,从10月1日起,属于企业账户的车辆仍可使用收费账户通过收费站,与以前一样。
未来,VETC将与越南公路局、国家银行和支付中介组织密切合作,制定共同标准,同时为企业寻找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外,我们已向国家银行建议,考虑指示银行、支付中介组织和卡组织减少或免除公路电子收费交易的服务费。
同时,需要优化技术解决方案,以满足每次车辆通过收费站时快速、安全、准确处理的要求。VETC支持企业解决困难,确保第119号法令的实施既遵守法律规定,又在实际运营中方便有效",该代表说。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