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处置权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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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在河内,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与科技部联合举办了“知识产权商业化法律框架与政策——新经济增长动力”研讨会。

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副主任范大洋表示,政治局关于突破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第57号决议以及实施第57号决议的行动战略第01号计划强调了知识产权问题。

第01号计划中提出的第7项突破性倡议直接涉及知识产权生态系统和知识技术转移,确认需要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开发、商业化建立有利环境和有效机制,并大力促进研究机构、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活动。

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副主任表示,在2025年国家创新日上,总书记苏林强调:“哪个国家在科学技术和创新上领先一步,就将掌握战略竞争优势并快速发展;谁创新慢就会被抛在后面。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在科学技术落后、创新活动缓慢的情况下‘起飞’。”

因此,在创新中,知识产权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知识产权不仅保护创新成果,激励研发投资,还通过知识产权商业化将技术从实验室转移到市场,将知识转化为商品。

扩大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处置权

为使知识产权商业化真正成为发展动力,大洋先生强调需要同步解决多个问题。首先,法律框架必须跟上全球趋势,为各主体提供清晰稳定的法律走廊。此外,需要解除在估值、信贷、税收和金融优惠政策方面的瓶颈。

越南还必须考虑选择适合国内条件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金融沙盒和专项投资基金模式。国家、学校、企业、银行、投资资金和中介机构之间的紧密协调也是必要因素。

科技部副部长黄明表示,政府已指派该部主持,紧急审查知识产权规定,及时研究并提出修改现行知识产权法规定的方案。

本次修改中提出的政策之一是支持创造和商业开发知识产权对象以促进创新。国际趋势显示,发达国家都从保护转向大力强调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商业化,并对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发展做出显著贡献。

扩大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处置权

在欧盟,2017-2019年期间,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贡献了GDP的47%;在美国,2019年占41%;在韩国,2015年占43.1%。此外,基于知识产权的金融信贷系统日益普及。其中,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基于知识产权的金融市场,拥有全面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系统,帮助约37,000家中小企业通过专利和商标抵押获得资金,2023年融资价值达到约8540亿元人民币。

无形资产投资趋势日益超越有形资产。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24年全球无形资产投资亮点报告,2008-2023年期间,无形资产投资比有形资产投资增长近四倍;仅在美国,2024年该投资价值相当于GDP的约15%。

在越南,2014-2024年期间,越南人的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数量年均增长11.7%。这是一个积极信号,反映了越南人日益增长的创新潜力。然而,现实显示商业化活动仍然非常有限,原因来自多方面,其中现行法律框架虽已建立保护基础,但不足以促进应用和商业开发。

据黄明副部长称,审查过程显示许多关于知识产权确立、开发、估值和转移的规定未能跟上实践要求,仍分散且与其他法律缺乏同步性。

本次知识产权法修改草案旨在通过扩大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处置权、建立透明的出资、转让、估值和抵押机制,同时鼓励形成和发展中介组织如交易平台、技术转移办公室、知识产权估值组织来克服上述不足。

拟修改和补充的条款基于参考国际经验和分析越南实际条件。这些条款设计不仅旨在解决眼前不足,还着眼于建立一个能够长期适应的法律框架,尤其是在技术快速变化的背景下。

扩大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处置权

需要修改多部现行法律

TAT律师事务所主席张英秀律师认为,障碍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估值标准、缺乏专业组织和难以衡量知识产权未来现金流。因此,他提议同步修改多部法律。民法典需要承认知识产权为财产;详细指导担保交易、注册和处理机制;补充公证、知识产权注册如不动产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应设有“知识产权金融化”专门章节;科技部列出可金融化的知识产权清单,发布估值标准、合同范本框架。

企业法需要指导记录知识产权为出资财产,处理出资、IPO(首次公开募股)、M&A(合并与收购)中知识产权价值波动的机制。会计法允许记录自行开发的知识产权,如果有确立档案、估值证书和产生现金流;软件、算法的折旧流程。信贷组织法需要完善估值、注册、处理知识产权担保和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指导。同时,证券法、投资法、拍卖法需要承认知识产权为证券化财产,要求在发行档案、IPO、项目转让中披露信息和说明知识产权价值。

秀先生还建议政府按照证券交易所模式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IP Exchange),允许透明地上市、拍卖、转让、许可使用知识产权,连接企业、投资者、银行和估值组织。

越南工商会(VCCI)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杜英俊则强调需要全面修改知识产权法,帮助知识产权成为可估值、可识别、可交易、可保险、可抵押的财产,同时涵盖数字时代资产如数据、加密货币、或AI生成产品。该法案必须是“金融化”、“市场化”无形资产的核心法律工具,为形成二级市场如交易平台、专项投资基金奠定基础。

5月与知识产权局工作时,科技部部长阮孟雄认为,科学技术和创新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吸引投资,而长期动力只有当研究成果被商业化时才有。“知识产权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财产,成为财产后才能估值、转让、租赁、抵押以获得资金”,他说,并肯定哪个国家在科学技术和创新上强大,就必须在知识产权上强大。

部长还认为越南需要利用全球智慧。欧洲在基础研究上强大,而许多亚洲国家,包括越南,在将研究转化为实际应用上有优势。“没有全球智慧就没有越南发展,尤其是两位数增长”,他说,同时建议知识产权局大胆投资现代工具,确定可能产生高价值资产的领域以指导国内企业。

知识产权法修改项目预计由政府提交国会,在10月20日开幕的第10次会议讨论并通过。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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