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旧)错误出租土地,未经拍卖出售土地上的资产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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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旧)错误出租土地,未经拍卖出售土地上的资产

庆和省监察部门刚刚完成了对该省困难、障碍、进度缓慢、效率低下的项目的专题监察结论,其中确定The Art Nest Hotel项目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规划用于建设事业单位的土地变为商业服务用地

The Art Nest Hotel项目在芽庄市洛寿坊雄王路07号(现为芽庄坊雄王路33号)一块面积835.75平方米的土地上实施。项目总投资额为1500亿越南盾,投资方为Forio芽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监察结论,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表示,在颁发投资证书时,根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调整至2010年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五年(2006-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并经政府决议,上述07号地块被规划为建设事业单位用地。

在2009年和2014年出租土地时,根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调整至2010年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五年(2006-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07号地块被规划为建设事业单位用地,并规划至2020年。

随后,在芽庄市第一期(2011-2015年)土地利用计划获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后,该地块仍被规划为建设事业单位用地。

关于土地分配和出租,监察部门确定,2009年5月25日,云峰投资与发展股份公司申请在雄王路07号租用土地,随后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允许该企业在雄王路07号租用土地,以建设办公场所和高级酒店。

到2024年,根据资源与环境厅的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收回云峰投资与发展股份公司租用的土地,并允许Forio芽庄有限责任公司租用土地,以实施云峰高级酒店项目。

监察部门确定,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将土地出租给云峰投资与发展股份公司(使用目的:生产经营基地用地)和Forio芽庄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目的:商业服务用地),以实施上述项目,而该地块被规划为建设事业单位用地,违反了2003年《土地法》和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

截至目前,根据芽庄市至2030年的土地利用规划,该地块被规划为商业服务用地,符合项目要求。因此,监察结论认为,目前该项目符合已批准的规划。

确定计算土地租金的时间点违反规定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旧)错误出租土地,未经拍卖出售土地上的资产

监察结论明确指出,庆和省人民委员会确定Forio芽庄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租金计算时间从2014年3月3日起,违反了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未经拍卖出租土地,违反了2003年《土地法》和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

发生这些违规行为的责任在于2009年和2014年的庆和省人民委员会;2009年和2014年的资源与环境厅及相关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土地上资产的处理,监察部门确定雄王路07号的房产由住房与公寓管理中心管理。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未按照政府总理2007年1月19日关于重新安排和处理国有房产的决定,对上述地址的房产进行安排和处理,但已通过指定方式出售土地上的资产,这是违规行为。

发生违规行为的责任在于省人民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厅、财政厅以及2008年的相关个人。

基于以上结论,省监察部门建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权限指导或建议有权限的部门指导对监察结论中提及的与缺点和违规行为相关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讨和明确责任,以依法严肃处理。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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