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仅在于扩大行政总部区域的需求,还在于土地收回的规划统一性和法律基础。
据《青年在线》反映,至今“拆除、收回32户居民土地以扩大总部区域”只是省机关总部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建议,并非省委常委会、省人民委员会的主张,且没有依法规定的投资决策和土地收回通知。
问题在法律形式上是建议,因此尚未产生对居民房屋土地所有权的限制,也未产生申诉或起诉的权利。因此,居民和公众行使反映和建议权,以便政府在对此建议做出正式决定前谨慎考虑。
针对舆论关于收回居民在芽庄市中心稳定居住数十年的土地的意见,2025年10月2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布了“紧急”公文,交由省农业与环境厅牵头,协调各部门和芽庄市坊人民委员会,澄清上述32户居民土地收回的法律基础。
文件要求:如果有法律依据,必须具体报告程序、手续、重新安置方案,确保居民有与原居住地相同或更好的住所。如果法律基础不足,必须研究修复、整治该区域的方案,确保安全、稳定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这一指示明确体现了尊法精神,要求土地收回必须透明、合规并具有社会责任感。
根据总理于2024年3月31日第259号决定批准的芽庄市总体规划调整至2040年,该区域属于城市中心区,且从2011年至今由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比例为1/2000的分区规划,上述32户居民的土地仍被确定为商业服务用地(代码TM-22),而非机关-总部用地。
具体而言,2011年12月16日第3411/QĐ-UBND号决定:整个地块和32户居民均属于TM-22地块(商业服务用地);2023年4月11日第805/QĐ-UBND号决定:保持32户居民地块为商业服务用地;2025年6月20日第1964/QĐ-UBND号决定:保持32户居民地块为商业服务用地;2023年6月2日第17/NQ-HĐND号决议:仅允许在1号陈富街和第一联合区投资建设新总部,不包括阮秉谦居民区;2023年12月1日第2727/QĐ-UBND号决定关于批准省委、国会代表团-省人民委员会-省人民议会工作总部总体平面规划,明确指出北部毗邻现状居民区。
因此,可以评论收回阮秉谦街32户居民土地以扩大总部区域的建议不符合城市规划。如果这样收回土地,很可能引发行政申诉和诉讼。
同时,2024年《土地法》也确认:国家只有在有明确法律依据、符合已批准的规划和土地使用计划时才能收回土地。
这里的32户居民在2011年前通过购买国家房屋已获得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数十年来稳定居住。
然而,2011年的规划已将该区域转为商业服务用地,如果未征求当地社区居民意见,则违反规划制定的公开、透明原则。如果在未调整规划、没有批准投资主张的情况下收回土地,将侵犯居民的合法权益并影响政府声誉。
土地收回不仅是行政技术问题,还是信任和社会公平的问题。
最近,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和农村规划管理与组织实施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在规划活动中绝对遵守法律;负责人对进度和质量负全面责任;规划不再是“申请-等待-批准”,而必须从管理思维转向服务发展思维。
指示还交由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监督公布、标界、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确保征求意见实质化而非形式化,致力于实现“合法-正确方向-民心所向”的规划。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机关报告澄清阮秉谦街32户居民地块的法律依据所引发的法律情况。
因此,规划和土地收回必须统一、有法律依据、公开并民心所向。一项正确的发展主张只有在透明、合规并尊重居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才能得到社会支持。只有这样,庆和才能迈向现代化、和谐和人文化的规划。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