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顺化市人民委员会表示,已发布具体规定,对于拥有自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地点较远的人员,仍可在该市享受社会住房支持政策。
该决定由顺化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海明签署发布。
据此,当前住房位于工作地点20公里半径范围外,且在社会住房项目10公里半径范围外,同时所选社会住房项目不与当前居住地同属同一行政单位(乡级),将符合购买或租赁社会住房的条件。
距离根据谷歌地图平台,以常用交通工具(如摩托车)的最短路线确定。确认工作将由居住地乡级人民委员会执行。
顺化市建设厅被指派牵头协调相关单位指导和组织实施;社会住房项目投资方负责接收和审核档案,确保对象和标准符合规定。
该决定自即日起至2030年5月31日有效。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