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Bùi Minh Thạnh刚刚签署传达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指示,要求西贡贸易总公司(SATRA)与财政厅、建设厅合作,审查继续使用位于西贡区阮惠街135号和黎利街39号(Tax商场)土地的条件,以实施项目。
如果不符合规定条件,SATRA将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82条第2款的规定,书面归还土地。
如果SATRA归还土地,将交由西贡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主持,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实地检查土地;根据权限建立土地回收档案,并将土地移交给城市土地发展中心管理。
此前,SATRA已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文件,提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建议政府允许企业在公共土地上投资,并批准SATRA根据2024年《土地法》规定,不经土地使用权拍卖租赁土地。
Tax商场于1922年开工建设,1924年11月26日落成,功能为商业中心。该建筑最初只有3层,有两个入口,分别位于阮惠街和阮惠街与黎利街的拐角处。
到2016年,SATRA被委托实施项目,并拆除Tax商场以建设名为Satra Tax Plaza的新建筑,高40层。该建筑原计划于2017年第一季度开工,2020年完工,但至今仍是一片空地。
根据设计,Satra Tax Plaza是一座与地铁1号线(滨城-仙泉)车站相连的建筑;2层地下室用于商业中心、超市、服务和娱乐;4层地下室用作停车场,并设有直升机停机坪。
Tax商场项目投资存在许多障碍
2021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发布公文报告,提议总理批准SATRA在Tax商场位置不经拍卖租赁土地,以实施商业、服务、办公和酒店投资建设项目。
然而,当时各部委均认为SATRA实施项目不符合规定。
首先,该土地原为国家直接管理的土地,因此必须根据第167号法令的规定进行安排和处理,没有依据不经拍卖将土地交给SATRA。其次,SATRA提议实施项目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不符合各法令的规定。
因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指示财政厅指导SATRA执行根据第167号法令重新安排和处理房地产的方案,提交第167号指导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在此基础上,将根据批准的方案和现行规定选择投资者或管理土地。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还指示各厅局澄清SATRA实施项目时与限制主营业务以外投资的规定是否相符。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