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刚刚传达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春强的指示,涉及该市建筑许可证发放工作。
据此,胡志明市建设厅牵头,与坊、乡、特区和相关单位协调,紧急实施有关集中削减和简化建筑领域行政手续的工作内容。
胡志明市建设厅研究提出简化建筑许可证发放手续的建议,免除该市独立住宅的建筑许可证,为民众办理住宅建设手续创造便利条件。
支持并指导坊、乡、特区人民委员会不接收纸质文件,仅接收电子环境中的建筑许可证申请文件处理,并与建设厅网络系统互联互通,以服务于该市建筑许可证发放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过程。
胡志明市建设厅发布关于独立住宅建筑许可证申请文件组成和受理解决流程的指南手册,以便坊、乡、特区人民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同时通过大众媒体渠道普及,让民众知晓并易于执行。
与昆岛坊、乡、特区人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协调,审查、汇总该市为民众、组织和企业解决建筑许可证发放工作中的困难、障碍和不合理之处,以提出解决方案。
在10月31日前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临时建筑许可证发放决定
胡志明市建设厅与司法厅紧急协调,向市人民委员会提交关于分级、授权发放建筑许可证以及有期限建筑许可证(临时建筑许可证)工程规模和存在期限的决定,并在10月31日前提交市人民委员会。
胡志明市建设厅紧急实施市委常委会关于加强安排、调配力量以加强该市建筑秩序和城市管理的结论。同时,在2025年12月组织全市建筑秩序和城市管理会议。
胡志明市规划与建筑厅也被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在2025年10月31日前向市人民委员会提交关于制定调整、替换市人民委员会第56/2021号决定(关于颁布胡志明市建筑管理规章)的指示执行结果。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