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回应降低享受社会养老金、社会救助年龄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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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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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回应降低享受社会养老金、社会救助年龄的提议

内务部回应了部分省份选民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后提交的建议。

需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总体框架内考虑

关于广南省选民提出的内务部协调相关机构审查降低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年龄门槛以扩大受益对象的建议,内务部部长范氏青茶表示,过去政府已多次发布文件降低老年人社会救助的年龄和提高救助水平。

最近,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越南公民未领取养老金或每月社会保险补助的享受社会养老金年龄条件为(满)75岁以上,属于贫困户、近贫户的为(满)70岁以上。

政府发布了2025年第176号法令,详细规定并指导执行社会保险法中关于社会养老金的一些条款。

据内务部称,降低老年人享受社会救助和社会养老金政策的年龄并扩大受益对象是党和国家在政府预算仍面临许多困难的背景下的重大努力,体现了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切关注。

对于降低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年龄门槛以扩大受益对象的建议,内务部部长认为,这需要在社会保障、老年人保护政策的总体框架内考虑,取决于各时期的国家预算。

同时,必须进行社会经济影响研究评估,以确保未来社会救助系统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这也符合2024年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明确指出国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政府的建议,结合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国家预算能力,决定逐步降低享受社会养老金的年龄。

此外,根据政府2024年第76号法令的规定,在地方经济社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省级人民委员会可提交人民议会决定高于规定水平的社会救助标准,或扩大未在法令中规定的困难情况的社会救助政策受益对象。

紧急制定乡村、居民小组组织和活动法令草案

老街省选民提出,根据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执行党章的第294号规定,乡村、居民小组党支部隶属于乡、坊党委。然而,乡村、居民小组不是行政单位。在领导、指导过程中,乡级党委因乡村、居民小组不是一级行政单位而遇到许多困难。

因此,选民建议内务部研究,提供具体指导以解决在领导、指导乡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工作中的障碍。

回应此内容,范氏青茶部长表示,乡级乡村是基层行政单位;乡村、居民小组是乡级地域上的居民自治社区。

执行第294号规定,组织乡村、居民小组党支部隶属于乡级党委。乡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必须接受乡级党委的领导、指导,遵循党章的原则和规定。

在政治局、书记处的第186号结论中,有内容要求紧急颁布关于乡村、居民小组标准和安排顺序、程序的规定。

8月31日,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和运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第268号决议。

其中,内务部被指派主持,协调相关部委、行业和地方,指导安排、配置各地非专职活动人员,紧急提交政府颁布乡村、居民小组标准、顺序、程序规定,

指导安排、配置非专职活动人员以便各地组织实施。

内务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乡村、居民小组组织和活动及非专职活动人员一些制度、政策的法令草案,以提交政府审议、决定...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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