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建筑法》修订草案时,建设部副部长裴春勇表示,该草案扩大了免于建筑许可的范围,并简化了该领域的行政程序。据此,属于建筑专业机构审查范围的工程将无需颁发许可证,如公共投资项目、PPP项目或大规模商业投资项目,这些项目对安全和公共利益有影响。
对于其余的小规模工程,国家管理机构仍将颁发建筑许可证,但流程将在条件、顺序和程序上最大程度简化。草案规定,提交文件、审查和许可将全程在线进行,处理时间最多减少至7个工作日。据副部长裴春勇称,详细规定将在法律通过后由政府法令具体指导。
法律司法委员会主任黄青松评论说,简化程序是必要的,但如果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可能会带来工程质量风险。他建议对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较大的工程增加强有力的制裁和具体的事后检查规定,同时最大程度限制在审查后更改设计的情况。
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阮青海评价说,减少许可时间是积极的进步,符合行政改革要求。然而,她认为,只有在《建筑法》与相关法律如《投资法》、《招标法》、《环境保护法》协调一致时,转向事后检查才能发挥效果。“如果没有协调一致,投资者可能面临多个检查机构,导致重叠和麻烦”,海女士说。
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在审查时认为,建筑许可证不是“障碍”,而是保障权益和社会秩序的工具。问题在于许可的质量和流程,因此需要简化程序,但必须明确规定责任、处理时限和信息公开,以便人民和企业容易监督。委员会还建议澄清免于许可时土地上的财产所有权规定,以及补充处理施工错误设计、更改功能或违规情况的机制,确保各方责任统一和明确。
国会主席陈青敏认为,建筑领域的违规不仅源于许可机制,还由于规定在工程类型、条件和许可权限方面缺乏透明度和一致性。他建议政府明确规定事后检查机制、信息公开,避免滥用或放松检查,确保技术、环境、消防和人民权益的要求。
“需要关注质量、方式和流程,使建筑许可证不成为障碍或给人民和企业带来麻烦的程序”,国会主席强调。
《建筑法》修订草案将按简化程序提交国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