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陶红兰解释关于'基本免医院费'

mika
By mika
11 Min Read

卫生部长陶红兰解释关于'基本免医院费'

10月17日下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国会关于一些突破性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发表意见,旨在保护、照顾和提升人民健康。

从2026年起,每年至少为民众提供一次免费定期健康检查

在提交报告时,卫生部长陶红兰表示,决议草案提出了关于降低民众医疗费用的四组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医务人员的制度和工资津贴政策;健康领域深度专业培训政策;以及土地、税收和金融政策组。

具体而言,决议草案提议从2026年起,根据对象组和优先路线,每年至少实施一次免费定期健康检查。

组织协调定期健康检查、免费筛查、学生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按规定为劳动者进行的健康检查以及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疾病诊疗活动,以提供免费检查并完成所有民众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

关于企业按规定为劳动者支付的定期健康检查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国家预算等承担。其中,国家预算优先用于优先对象,估计每年约6万亿越南盾,并可能根据平衡能力逐步增加。

关于免费筛查的资金,来自2026-2035年国家目标计划中的健康照顾、人口和发展项目。

政府还提议到2030年,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医疗保险基金的平衡能力以及从2027年起提高医疗保险缴费水平,逐步实施免医院费政策。

据此,民众在医疗保险权益范围内享受基本免医院费。

参加医疗保险的社会政策对象、弱势群体、低收入人群和其他一些优先对象,将在医疗保险权益范围内提高享受水平。

从2027年起,参加医疗保险的近贫困家庭对象、75岁及以上享受社会养老津贴的老年人,将享受医疗保险权益范围内100%的疾病诊疗费用。

逐步为一些优先疾病和对象提供筛查、诊断和早期治疗资金。

关于实施资金来源,根据报告,当这些对象组的享受水平提高时,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影响估计约为4550亿越南盾至超过2.739万亿越南盾。

卫生部长陶红兰解释关于'基本免医院费'

基本免医院费是什么意思?

随后审查时,文化社会委员会主任阮德荣建议将关于从2026年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免费定期健康检查或筛查的内容,转移到正在审议的《疾病预防法》草案中,并在即将召开的第十次会议上通过。

关于免医院费政策,审查机构建议只需规定原则,并委托政府研究提交国会审议,通过2026年修改《医疗保险法》。

同时,要求澄清在医疗保险权益范围内的“基本免医院费”内容。此外,需要明确免医院费政策是适用于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还是仅适用于公立医院。

随后解释时,卫生部长陶红兰表示,医疗保险对象享受的支付标准已在《医疗保险法》中规定。

据此,当前实施的享受政策是共同支付。有些人享受80%(由医疗保险支付),剩余20%由患者自付;也有人享受90-95%。部长表示,这些水平目前称为基本水平。

她强调,在计算这些活动的预算支出基础上,逐步提高这一基本水平,以减少患者在看病时的自付费用。“这就是《医疗保险法》范围内的基本水平”,兰部长补充道。

关于医务人员的工资和津贴制度及政策,政府提议医生(包括传统医学医生、口腔颌面医生)、预防医学医生、药剂师在招聘时从职业职称的第二级起薪。

经常直接从事精神卫生、法医、精神法医、急救复苏、病理解剖等医疗专业的人员,享受100%的职业优惠津贴。

在乡级医疗站、预防医疗机构经常直接从事医疗专业的人员,在少数民族和山区、经济社会困难地区、经济社会特别困难地区、边境、海岛地区,享受100%的职业优惠津贴。

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人员,最低享受70%。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